
【經】 subvention for regular services
定期服役津貼(英文:Regular Service Allowance)是向現役軍人按月發放的固定經濟補助,用于保障軍人在服役期間的基本生活需求,體現國家對軍事人員的制度性保障。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定期”指按固定周期(通常為月度),“服役”特指履行兵役義務或職業軍人職責,“津貼”即國家發放的補助性現金。
英文直譯:
Regular(定期的)、Service(服役)、Allowance(津貼),合稱Regular Service Allowance(RSA)。該術語在美軍制度中明确區分于戰時補貼或特殊勤務補助(如 Hostile Fire Pay)。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二十三條,國家建立軍人待遇制度,保障軍人履行職責所需待遇。定期服役津貼屬于法定待遇的核心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性:
覆蓋軍人衣食住行基礎開支,與美軍 Basic Allowance for Subsistence(給養津貼)功能相似,但我國制度将其整合至統一津貼體系。
義務兵津貼(如列兵約1000元/月)與士官、軍官津貼形成階梯,反映職業化程度差異(參考美軍 Enlisted Basic Pay 分級)。
術語 | 性質 | 發放條件 |
---|---|---|
定期服役津貼 | 固定生活補助 | 全員按月發放 |
作戰任務津貼 | 風險附加補助 | 參與高危軍事行動時 |
地區性津貼 | 地理補償 | 駐高原、海島等特殊地區 |
權威來源參考:
- 中國國防部《兵役法》解讀(www.mod.gov.cn)
- 美國國防財務與會計局 Military Allowances 手冊(www.dfas.mil)
(注:因政策動态性,具體津貼标準以當年國防部公告為準。)
定期服役津貼是士兵在服役期間按月領取的固定生活補貼,屬于軍人基本保障的一部分,其含義和特點可歸納如下:
定義與性質
定期服役津貼是國家向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發放的專項補助,主要用于日常零用開支,屬于非工資性收入。根據法律,義務兵服役期間不發放工資,僅享受津貼待遇。
發放标準
法律依據
我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期為2年,期間實行供給制,津貼作為唯一經濟來源,體現義務兵役制的無償性特點。
與工資的區别
津貼僅適用于義務兵和初級士官,而中級以上士官或軍官轉為職業軍人後,收入形式轉為工資,包含更多福利項目(如住房、保險等)。
定期服役津貼是義務兵階段的經濟保障,金額相對較低且固定,旨在覆蓋基本生活需求。士官或軍官待遇則不同,建議通過權威渠道獲取最新政策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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