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subvention for regular services
定期服役津贴(英文:Regular Service Allowance)是向现役军人按月发放的固定经济补助,用于保障军人在服役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体现国家对军事人员的制度性保障。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定期”指按固定周期(通常为月度),“服役”特指履行兵役义务或职业军人职责,“津贴”即国家发放的补助性现金。
英文直译:
Regular(定期的)、Service(服役)、Allowance(津贴),合称Regular Service Allowance(RSA)。该术语在美军制度中明确区分于战时补贴或特殊勤务补助(如 Hostile Fire Pa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建立军人待遇制度,保障军人履行职责所需待遇。定期服役津贴属于法定待遇的核心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性:
覆盖军人衣食住行基础开支,与美军 Basic Allowance for Subsistence(给养津贴)功能相似,但我国制度将其整合至统一津贴体系。
义务兵津贴(如列兵约1000元/月)与士官、军官津贴形成阶梯,反映职业化程度差异(参考美军 Enlisted Basic Pay 分级)。
术语 | 性质 | 发放条件 |
---|---|---|
定期服役津贴 | 固定生活补助 | 全员按月发放 |
作战任务津贴 | 风险附加补助 | 参与高危军事行动时 |
地区性津贴 | 地理补偿 | 驻高原、海岛等特殊地区 |
权威来源参考:
- 中国国防部《兵役法》解读(www.mod.gov.cn)
- 美国国防财务与会计局 Military Allowances 手册(www.dfas.mil)
(注:因政策动态性,具体津贴标准以当年国防部公告为准。)
定期服役津贴是士兵在服役期间按月领取的固定生活补贴,属于军人基本保障的一部分,其含义和特点可归纳如下:
定义与性质
定期服役津贴是国家向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发放的专项补助,主要用于日常零用开支,属于非工资性收入。根据法律,义务兵服役期间不发放工资,仅享受津贴待遇。
发放标准
法律依据
我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期为2年,期间实行供给制,津贴作为唯一经济来源,体现义务兵役制的无偿性特点。
与工资的区别
津贴仅适用于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而中级以上士官或军官转为职业军人后,收入形式转为工资,包含更多福利项目(如住房、保险等)。
定期服役津贴是义务兵阶段的经济保障,金额相对较低且固定,旨在覆盖基本生活需求。士官或军官待遇则不同,建议通过权威渠道获取最新政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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