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cluding all risks of carfts and boats while loading
在國際貿易術語中,"擔保裝船時駁運的一切風險"是涉及貨物運輸風險劃分的重要條款。該表述可拆解為三個核心要素:
擔保責任範圍(Duty of Care) 指承運人或賣方需對貨物在特定運輸環節承擔保障義務。根據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當使用FOB術語時,風險轉移以貨物"越過船舷"為界,但若涉及駁船轉運,風險劃分需特别約定。
駁運操作定義(Lighterage) 指使用平底駁船将貨物從碼頭運往錨地船舶的作業過程。倫敦保險協會貨物條款(ICC)規定,海運保險通常覆蓋"倉至倉"責任,但駁運期間的特别風險需單獨聲明承保範圍。
一切風險界定(All Risks) 在保險領域特指倫敦協會貨物條款A險,其承保範圍排除戰争險、罷工險等特殊風險。根據《海商法》第237條,被保險人需對除外責任進行補充投保。
該條款常見于大宗散貨運輸合同,特别是需要過駁作業的港口。建議貿易雙方在合同中明确約定:
法律依據可參考《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7條關于風險轉移的規定,以及《中國海商法》第四章關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特别條款。
“擔保裝船時駁運的一切風險”是一個涉及國際貿易和貨物運輸保險的專業術語,其核心含義是:保險公司或承保方對貨物在裝船過程中通過駁船轉運時可能發生的所有風險進行承保。以下是詳細解析:
該術語常見于國際貨物運輸保險中,尤其是“協會貨物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ICC)的擴展條款,例如:
這一條款通過将駁船運輸的風險納入承保範圍,為國際貿易中的貨物轉移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具體適用條件需結合保險合同條款及國際貿易術語(如CIF、FOB)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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