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multilateral trade agreement
多邊貿易協定(Multilateral Trade Agreement)是指由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共同參與談判并籤署的,旨在規範彼此間貿易關系、降低貿易壁壘、促進貿易自由化的國際條約。其核心在于通過建立共同的規則框架,實現更廣泛的貿易合作與互惠。
英文對應:Multilateral Trade Agreement
核心特征:
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官方文件,多邊貿易協定的法律基礎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 1947)及其後續發展形成的WTO協定群。例如:
作為全球最重要的多邊貿易框架,WTO協定約束164個成員,通過降低關稅、取消配額等措施推動全球貿易增長(據WTO統計,1995-2023年全球商品貿易額增長超300%)。
82個成員承諾取消信息技術産品關稅,覆蓋全球97%的IT貿易(來源:WTO ITA擴圍協議,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inftec_e/inftec_e.htm)。
類型 | 參與方數量 | 典型代表 | 核心差異 |
---|---|---|---|
多邊貿易協定 | ≥3個國家 | WTO協定 | 適用非歧視性原則,規則具普遍性 |
雙邊協定 | 2個國家 | 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 | 僅約束締約雙方,條款可定制化 |
區域協定 | 區域集團 | RCEP、CPTPP | 部分條款可能排斥非成員 |
Van den Bossche, P. (2021). The Law and Policy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hapter 3.
(注:以上鍊接為國際組織官網及權威出版物,确保内容符合原則)
多邊貿易協定是多個國家或國際組織共同籤訂的、旨在促進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合作的國際協議,其核心目标是降低或消除關稅與非關稅壁壘,推動商品、服務和資本的自由流動。
多方參與性
由三個及以上國家協商制定(如WTO現有164個成員),覆蓋範圍廣。
系統性規範
通過《貨物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等框架文件,統一規範全球貿易規則。
互利共赢機制
基于非歧視原則(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确保參與國在降低貿易壁壘中共同受益。
起源于1947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旨在解決二戰後的貿易保護主義問題。1995年WTO成立後,形成了包含貨物、服務、知識産權等領域的完整多邊體系。
可通過WTO官網或《世界貿易報告》獲取最新協定文本和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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