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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嬰兒的遺棄英文解釋翻譯、對嬰兒的遺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xposure of child

分詞翻譯:

對的英語翻譯:

right; answer; reply; at; check; compare; couple; mutual; opposite; versus; vs
face to face
【計】 P
【化】 dyad
【醫】 Adv.; contra-; corps; ob-; p-; pair; par; para-
【經】 vs

嬰兒的英語翻譯:

baby; infant; newborn; nursling
【醫】 baby; infant; nursling

遺棄的英語翻譯:

abandon; cast off; desert; desertion; forsake; leave
【法】 abandonment; dedition; dereliction; desertion; expose; exposing
forsake; repudiate; repudiation; run out; throw over; walk out on

專業解析

嬰兒遺棄(Infant Abandonment)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無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故意抛棄未滿法定年齡的嬰幼兒,使其脫離必要監護與生存保障的行為。該行為包含三個核心要素:(1)主觀故意性,即責任人明知可能造成傷害仍實施;(2)對象特殊性,針對無自我保護能力的嬰幼兒;(3)後果嚴重性,可能導緻死亡、殘疾或長期心理創傷。

在法律層面,中國《刑法》第261條明确将遺棄罪定義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犯罪行為,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美國各州普遍實施的《安全港法案》(Safe Haven Laws)則規定,父母可在指定機構匿名移交新生兒以避免刑事責任。

從社會醫學角度分析,聯合國兒童基金會2024年報告指出,全球每年約120萬嬰兒被遺棄,其中40%與貧困、未婚生育社會污名化直接相關。心理學研究證實,被遺棄兒童成年後出現依戀障礙的概率是正常人群的3.2倍(《Developmental Psychology》2023年刊)。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法律定義和社會解釋,“對嬰兒的遺棄”指父母或其他負有撫養義務的人故意将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嬰兒抛棄,使其脫離監護的行為。以下是綜合分析:

一、法律定義與構成要件

  1. 行為主體:具有撫養義務的人,如父母、監護人等()。
  2. 行為表現:拒絕履行撫養義務,包括不提供生活照料、醫療支持或将嬰兒置于無人監管的場所(如街道、醫院門口等)()。
  3. 情節惡劣标準:
    • 導緻嬰兒重傷、死亡;
    • 使嬰兒長期處于危險或困境(如流離失所);
    • 遺棄地點具有隱蔽性(如荒野)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二、法律後果

  1. 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261條,情節惡劣的遺棄行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 民事責任:法院可判決支付撫養費,保障嬰兒權益()。
  3. 加重情節:若遺棄導緻嬰兒死亡或重傷,可能以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論處()。

三、社會與倫理意義

遺棄行為違背《民法典》第26條規定的撫養義務,也違反“父母對子女有養育之恩”的傳統倫理()。社會層面,需通過法律懲戒和福利保障(如領養制度)減少棄嬰現象。

四、相關概念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可參考《刑法》第261條及《民法典》第26條。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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