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tal; predestinarian
"命運注定的"在漢英詞典中對應英文翻譯為"destined"或"fated",指事物發展軌迹被認為受超自然力量或宇宙規律預先決定。該概念包含雙重維度:在基督教文化中,destiny強調上帝神聖旨意的安排(《牛津英語詞典》);在東方哲學中,則體現為《易經》所載"先天而天弗違"的天人感應觀(《漢英大辭典》第3版)。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說文解字》記載"命"字從口從令,本義為"使也",後引申為生命軌迹的不可逆性。英語詞根"fate"源自古拉丁語fatum,原指"神谕",這與中國古代"天命"概念形成跨文化呼應(《詞源學大辭典》,商務印書館)。現代語義學中,該詞項包含必然性(inevitability)與宿命論(predestination)的辯證關系,如《柯林斯高階英漢雙解詞典》釋義中既承認"preordained outcome"的不可抗力,也保留"personal agency"的主觀能動空間。
在跨文化交際層面,該詞彙的漢英互譯存在語義偏移。比較文化學者費孝通指出,中文語境強調"盡人事聽天命"的動态平衡,而英語destiny更多指向線性時間觀中的終極歸宿(《跨文化交際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這種差異在《新世紀漢英大詞典》的例證中得以印證:"他注定要失敗"被譯為"He was doomed to fail",其中"doomed"隱含消極宿命論色彩,與中文原意存在情感值偏差。
權威參考資料:
關于“命運注定”的含義,綜合不同角度的解釋如下:
“命運注定”指人的遭遇或人生軌迹被某種不可抗力量預先決定,常見于宿命論觀點。該詞源自傳統命理學,認為先天條件(如出生時間、家庭背景)對人生有決定性影響。
命與運的差異
人生層次與趨勢
該概念最早見于《論語》“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後經《唐語林》《醒世恒言》等文學作品強化,成為民間廣泛認知的命理觀念。
總結來看,“命運注定”既有傳統文化中宿命論的内涵,也包含現代命理學對主觀能動性的認可。若需進一步探讨命理機制,可參考權威命理分析(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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