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nominal contract price
in name; name; nominal
【法】 agreed price
在漢英詞典及金融領域語境中,"名義約定價格"(Nominal Contractual Price)指交易雙方通過協議形式确定的基準計價标準,其核心特征是不直接對應實際支付金額,而是作為衍生品合約、長期貿易協議或法律文件中的計算依據。該概念包含三個維度:
法律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2條對價款條款的規定,名義約定價格需具備書面協議要素,構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履約基準。例如國際貿易中采用INCOTERMS 2020的FOB條款時,買賣雙方約定的離岸價即為典型的名義約定價格。
金融衍生品應用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期貨合約規則顯示,名義約定價格作為标的資産(如原油、股指)的标準化計價單位,與合約乘數共同構成衍生品市值計算基礎。例如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3,000點位的名義價格,需乘以每點300元人民币得出合約實際價值。
會計處理差異 國際會計準則IAS 39明确指出,名義約定價格在資産負債表中不直接體現,而是通過公允價值計量影響金融工具的賬面價值。這種會計處理方式常見于利率互換合約,其中約定的固定利率即為名義價格要素。
該術語與"實際成交價格"的本質區别在于:前者屬于契約性計算參數,後者反映市場供需形成的即時交換價值。世界銀行《全球貿易融資報告》數據顯示,約68%的跨境大宗商品貿易采用名義約定價格機制進行成本核算與風險管理。
“名義約定價格”是經濟或商業合同中的常見術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交易雙方在合同中明确約定的、以貨币單位标明的價格。該價格未剔除通貨膨脹、貨币貶值等因素的影響,直接反映籤約時的市場定價水平()。例如,一份長期供貨合同可能約定未來三年内以固定金額結算,這一金額即屬于名義約定價格。
名義性
價格數值基于籤約時的貨币購買力,不包含對未來的通脹調整。如所述,這種價格在對比曆史數據時需轉換為實際價格()。
約定性
需經合同雙方協商确認,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提到的英文對應詞「nominal contract price」中的contract(合同)即強調協議的法定性()。
|| 名義約定價格 | 實際價格 | |---|---|---| |調整因素 | 不調整通脹 | 剔除通脹影響 | |應用場景 | 合同籤訂、會計記賬 | 經濟分析、購買力評估 | |數據來源 | 合同條款 | 通過CPI等指數換算 |
例如:某設備2025年籤約價為$10萬(名義價),若三年後貨币貶值20%,實際價格相當于$8.33萬($10萬/1.2)。這種換算關系在評估長期合同的實際效益時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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