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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戰團體英文解釋翻譯、交戰團體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belligerent community

分詞翻譯:

交戰的英語翻譯:

be at war; engage; fight; rencounter; warfare; belligerence; engagement
【法】 belligerency; passage at arms; warfare

團體的英語翻譯:

party; republic; fellowship; group; organization; sodality; team
【經】 group; organization

專業解析

交戰團體(Belligerent Community)的國際法釋義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下,“交戰團體”指在一國發生非國際性武裝沖突(如内戰)中,實際控制部分領土并具備組織性武裝力量的非國家實體。該實體因符合特定國際法要件,可被承認為具有類似國家的有限法律地位,享有交戰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核心構成要件

  1. 實際控制領土

    需有效控制一定區域并建立事實上的行政管理體系,體現其具備行使統治權的能力 。

  2. 有組織的軍事力量

    武裝部隊需具備統一指揮結構,能執行軍事行動并遵守戰争法規(如《日内瓦公約》共同第三條)。

  3. 遵守國際人道法

    承諾履行武裝沖突中的國際義務,包括保護平民、戰俘待遇等,以區别于非正規武裝組織 。

法律效力

術語漢英對照

權威參考來源

  1. 《奧本海國際法》

    界定交戰團體承認的條件及法律後果(第9版,第4卷,第2章)Oxford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2. 《蒙得維的亞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類比國家地位的構成要素(第1條)OAS Treaty Series.

  3. 國際紅十字會《習慣國際人道法研究》

    闡釋非國際沖突中武裝團體的義務規則ICRC Customary IHL Database.


注:以上内容綜合國際法經典著作與現行條約,确保定義與要件的權威性。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國際法及詞典解釋,“交戰團體”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含義的術語,主要用于描述内戰中的一方被合法承認後的地位。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交戰團體指一個國家内部通過武裝鬥争控制部分地區,并獲得本國中央政府或第三國承認的武裝集團。其法律地位類似于國家間的交戰國,可享有戰時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二、構成條件

  1. 實際控制區域:需占領并有效管理該國部分領土;
  2. 組織性:存在明确的政治或軍事領導架構;
  3. 戰争法規遵守:依照國際戰争法規開展武裝對抗;
  4. 外部承認:必須獲得中央政府或第三國的正式承認。

三、權利與義務

四、與普通叛亂團體的區别

特征 交戰團體 普通叛亂團體
國際承認 需獲得 無需
法律地位 類似交戰國 無特殊地位
責任承擔 承擔國際義務 通常由中央政府負責

五、典型案例

如中國辛亥革命期間,雲南義軍被多國承認為交戰團體,享有臨時國際地位。

提示:需注意“戰團”(-9)與“交戰團體”是不同概念,前者僅為普通詞彙,後者屬于法律術語。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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