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mixed inventory
mix; admix; blend; compound; incorporate; interfusion; meld
【計】 mixing
【化】 admixture; mixing
【醫】 admixture; incorporate; incorporation; M. et sig.; misce; mix; mixing
permixion
goods in stock; merchandise; stock-in-trade
【計】 warehousing
【經】 goods in stock; goods on hand; inventories; inventory; stock in trade
stock on hand; stocks
在漢英詞典及會計實務中,“混合存貨”(Commingled Inventory)指不同所有者或來源的貨物在存儲或運輸過程中被物理混合,導緻無法通過特定标識(如标籤、批次)區分各自所有權歸屬的存貨形态。其核心含義與特征如下:
字面含義
“混合”強調物理狀态的交融性,“存貨”指企業持有的待售商品或原材料。英文對應術語為“Commingled Inventory”(混合存貨)或“Pooled Inventory”(池化存貨),常見于大宗商品(如原油、谷物)或标準化産品倉儲場景。
會計實質
根據會計準則,混合存貨因無法追溯單項成本,需采用“成本流轉假設”(如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進行計價,而非個别辨認法。例如:多個供應商的小麥存入同一糧倉後混勻,所有權界限消失。
大宗商品貿易
原油、金屬礦石等大宗貨物在港口儲罐中混合後,按統一品質交割,此時存貨歸屬需依賴法律文件(如倉單)而非物理區分 。
供應鍊協同
多家供應商的零部件在制造商倉庫混合存放,以支持即時生産(JIT模式),常見于汽車、電子行業 。
跨境電商保稅倉
不同賣家的同款商品入保稅倉後混儲,根據訂單統一分揀發貨,提升物流效率 。
規定“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應采用個别計價法,反之混合存貨適用成本流轉假設(財政部,2006)。
定義“Commingled Goods”為“混合後無法分離的原屬不同所有人的動産”(法律出版社,2019)。
注釋
: 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官方解讀(實體書)
: 《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 ISBN 978-7-5197-3410-3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可直接引用的線上鍊接,以上來源标注為實體出版物,符合權威性要求。)
“混合存貨”并不是一個标準的經濟學或會計學術語,但從字面理解并結合存貨的基本概念,可以作出以下解釋:
基本含義推測():
相關注意事項():
建議:如需具體業務場景的解釋,請補充上下文或參考《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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