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ribing witness
bribe; sop; grease; boodle
【經】 bribe; buy over
attestor; voucher; witness
【經】 witness
賄賂證人(bribing a witness)是法律術語,指在司法程式中以財物、利益或其他好處引誘證人作出虛假陳述、隱瞞真相或改變證詞的行為。該行為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屬于妨害司法犯罪範疇。從漢英法律詞典角度,其核心構成包括三個要素:主觀故意、針對特定證人(包括潛在證人)實施、以影響證言真實性為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證人作僞證可構成僞證罪,而行賄方則可能觸犯第三百八十九條的行賄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指出,賄賂金額達3萬元人民币以上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屬于"情節嚴重",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英美法系中,類似概念稱為"witness tampering",受《美國法典》第18編第1512條規制。英國《2006年欺詐法案》第2條亦将幹擾司法證人列為可公訴罪行,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
權威法律數據庫Westlaw和HeinOnline收錄的多項判例顯示,賄賂證人行為在跨境訴訟中可能同時違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25條規定的"妨害司法"條款。實務中,司法機關通常結合資金流向、通訊記錄和證人證詞變化時間節點等客觀證據鍊進行綜合判定。
“賄賂證人”是法律術語,指在司法或相關案件中,通過給予財物、利益等手段收買證人,以影響其證言的真實性或誘導其作僞證的行為。具體解釋如下:
違法行為:
法律後果: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文或典型案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9條(行賄罪)、第305條(僞證罪)及權威法律數據庫。
變卦編譯的并股簿記員捕手常壓貯槽超重氫尺寸線慈菇屬飛機諷喻家分頁磁鼓模型弓狀系帶好價錢互不侵犯條約回降靜脈窦巨生物跨牆支承冷卻通道立遺囑人平面陶瓷管上連合嗜冷性石炭紀的實質性的事項宋内氏志賀氏杆菌碳化塔未熟紫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