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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信用狀英文解釋翻譯、備用信用狀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分詞翻譯:

備用的英語翻譯:

【計】 preemergency; stand-by; stand-by application
【經】 stand by

信用狀的英語翻譯:

【經】 letter of credit

專業解析

備用信用狀(Standby Letter of Credit,SBLC)是國際貿易中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擔保工具,其核心功能為銀行或金融機構向受益人承諾,在申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時,憑符合條款的單據支付指定金額。以下為專業角度的分層解析:

  1. 定義與法律框架

    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統一慣例》(UCP 600)第1條適用範圍,備用信用狀屬于跟單信用狀的特殊類别,適用于申請人違約時的補償機制。其法律效力受《國際備用證慣例》(ISP98)約束,明确要求單據審核須滿足"嚴格相符原則"。

  2. 與商業信用狀的區别

    區别于商業信用狀以貨物交付為付款前提(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備用信用狀僅在申請人未履行基礎合同時生效,例如未支付貨款、未完成工程項目或未履行投标保證金義務(國際貿易中心案例庫)。

  3. 應用場景分類

    • 履約擔保:常見于跨國基建項目,如世界銀行采購指南中要求的承包商履約保證
    • 財務償付:用于大宗商品貿易中的預付款保障(參考彙豐銀行貿易融資條款)
    • 反擔保工具:作為其他擔保方式的二級增信措施(國際金融公司風控白皮書)。
  4. 受益人權益保障機制

    根據美國《統一商法典》第5篇規定,受益人在提交相符索賠文件後,開證行需在5個工作日内完成付款,且不得援引基礎合同糾紛拒絕支付(紐約聯邦儲備銀行支付系統指引)。

網絡擴展解釋

備用信用狀(Standby Letter of Credit,簡稱SBLC)是國際貿易中常見的金融擔保工具,又稱擔保信用證。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備用信用狀是銀行(開證行)應申請人(通常為進口方)要求,向受益人(通常為出口方)出具的書面承諾,保證在申請人未能履行合同義務時,銀行将按約定條件支付款項或履行擔保責任。其核心目的是為債務償還或貸款融資提供擔保,而非直接用于商品交易價款結算。

二、主要特點

  1. 獨立性:受益人的索償權與申請人和開證行之間的償付權相互獨立,即使基礎交易存在争議,隻要單據符合信用證條款,銀行必須付款。
  2. 擔保屬性:僅在申請人違約時生效,屬于或有負債。與商業信用證不同,備用信用證更多用于信用增強而非實際融資。
  3. 靈活性:適用于多種場景,包括國際貿易、工程投标、簽證擔保、專利轉讓等。

三、結構與運作

備用信用證通常包含三部分:

四、應用場景

  1. 國際貿易擔保:解決買賣雙方信任問題,尤其在遠期付款或跨境交易中;
  2. 債務履約保障:如企業發行債券時,銀行通過備用信用證提升信用評級;
  3. 非貿易領域:包括簽證申請、國際貸款擔保等。

若需了解具體操作案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法律知識庫或銀行實務指南(來源:、)。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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