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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英文解釋翻譯、行政立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分詞翻譯:

行政的英語翻譯:

administration
【醫】 administration

立法的英語翻譯:

law******; legislation
【醫】 legislation
【經】 legalization

專業解析

行政立法(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法定權限和程式,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活動。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以下五個維度:

  1. 法律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十條,國務院可依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其效力等級僅次于憲法和法律。這一過程屬于授權立法範疇,需遵循“法律保留原則”和“法律優先原則”。

  2. 主體範圍

    我國行政立法主體包括國務院(如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組成部門(如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省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立法法》第八十二條)。

  3. 規範領域

    行政立法主要覆蓋公共事務管理領域,例如市場監管(《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環境保護(《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及社會保障(《工傷保險條例》)。其内容不得與上位法沖突(《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第三條)。

  4. 程式要件

    依據《規章制定程式條例》,行政立法須經曆立項、起草、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決定和公布六個階段。以《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為例,國務院法制辦曾通過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5. 效力監督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三條,公民可對規章以下的規範性文件提起附帶審查。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制度數據顯示,2023年累計糾正12件與上位法抵觸的行政法規。

該制度實質是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具體化工具,在英美法系中對應"executive rule-making",受《聯邦行政程式法》(APA)第五章約束,強調公衆參與和程式正當性。

網絡擴展解釋

行政立法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制定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抽象行政行為,其核心含義和要點如下:

一、基本定義

行政立法指行政機關根據憲法和法律授權,依照法定程式制定、修改或廢止行政法規、規章的活動。其本質是行政機關在立法機關授權下行使部分立法權,屬于“準立法”行為。

二、主體與權限

  1. 主體範圍

    • 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如《立法法》第六十五條授權);
    • 國務院部門及地方政府:包括國務院各部委、省級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政府等,可制定部門規章或地方政府規章。
  2. 權限依據
    需嚴格遵循憲法、法律及立法機關授權,不得超越法定職權範圍。

三、内容與特征

  1. 主要内容

    • 行政機關組織與人員管理規範;
    • 行政管理事務的操作規則;
    • 對行政活動的監督規範。
  2. 雙重屬性

    • 立法性:需遵循立項、起草、審查、公布等法定程式,結果具有普遍約束力;
    • 行政性:服務于行政管理職能,屬于抽象行政行為。

四、法律效力

行政法規和規章具有與法律同等的強制力,但效力等級低于憲法和法律。其適用範圍包括對公民、組織的約束力,以及對行政機關自身的規範作用。

五、示例與法律依據

通過以上機制,行政立法成為連接法律與具體行政管理的重要紐帶,保障國家治理的規範化和法制化。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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