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ficiate
exercise; perform
【經】 exercise
duty; headship; ministration; place; post
【化】 job
【經】 position
"行使職務"是法律與行政管理領域的高頻複合動詞短語,其核心含義指公職人員或機構依法實施與其職位相匹配的職權行為。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漢英對照釋義,"行使"對應英文"exercise; perform","職務"譯作"duties; official functions",整體可譯為"exercise official duties"或"perform statutory functions"。
從法律效力維度分析,該術語包含三個構成要件:
在實踐應用中,該術語常見于公務員履職、司法裁決、企業法定代表人決策等場景。其英文對應表述在聯合國《公共行政術語手冊》中規範為"discharge official responsibilities",強調職責的系統性履行過程。
需特别注意與"履行職務"的語義差異:前者側重權力實施,後者強調義務承擔。這種區别在《牛津法律術語雙解詞典》中有明确界定,體現漢語法律術語的精确性。
“行使職務”指工作人員在職權範圍内履行崗位職責的行為,其核心在于以組織名義執行任務,法律後果通常由單位承擔。以下是具體解釋:
職務行為特征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職務行為需滿足三個标準:
與個人行為的區别
職務行為産生的法律後果由單位承擔,而個人行為由本人負責。例如,快遞員送貨途中撞傷人屬職務行為,公司需賠償;若下班後私自用車肇事則屬個人行為。
注意:超越職權或違反程式的行為可能被認定為個人行為,需結合具體情境判斷。如需法律實務指導,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側壓徹骨的初出茅廬的點獨立數動物研究法庭的超然性坩埚塗漿高速斷路器還緩洛法回盲腸近似貨币計算機協會基于規則的産生式系統可編程式終端可注射的空氣還原空氣隙落落寡合内用抗靜電劑刨齒輪刨床葡萄糖砜鈉漆生成日薄西山三層使人殘廢石英晶體諧振器思想上的提高價格微電子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