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argo policy
【法】 marine cargo insurance
odd; single
【醫】 azygos; mon-; mono-; uni-
海運貨物保險單(Marine Cargo Insurance Policy)是國際貿易中至關重要的法律文件,其核心含義可從中英文對照及專業角度闡釋如下:
海運貨物保險單是保險人(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貨主/托運人)籤發的正式合同,承諾對保險标的(海運貨物)在約定運輸過程中遭受承保風險導緻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英文定義為:"A contract issued by an insurer guaranteeing compensation for specified losses or damages to goods during maritime transit in exchange for premium payment."
合同主體
依據中國《保險法》第10條關于保險合同主體的規定
承保責任範圍
參照倫敦保險協會貨物保險條款(ICC)A/B/C條款體系
保險期間
采用"倉至倉條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自貨物運離保單載明起運地倉庫起,至送達目的地收貨人倉庫終止。
保險價值條款
通常按CIF價格加成10%計算,公式:
[ text{保險金額} = text{CIF價格} times 110% ]
依據《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CIF條款慣例
除外責任
明确列明不承保事項(如貨物固有缺陷、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等),詳見《海商法》第243條。
行業術語對照
- 保單持有人:Policyholder
- 保險憑證:Insurance Certificate
- 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
- 單獨海損:Particular Average
海運貨物保險單通過風險轉移機制保障國際貿易安全,其條款設計需嚴格遵循《海商法》《保險法》及國際慣例(如ICC條款),建議實務中參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PICC Cargo Clauses)執行具體操作。
海運貨物保險單是貨物運輸保險中的核心文件,主要用于保障海上運輸過程中貨物可能遭受的損失或損壞。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海運貨物保險單是保險人與投保人(貨主或承運人)籤訂的書面合同,屬于貨物運輸保險範疇。其法律效力體現在:
保險單通常包含以下核心信息:
包括保險憑證、預約合同、聯合憑證等簡化形式,適用于不同貿易場景。
如需完整條款或投保流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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