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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貨物保險單英文解釋翻譯、海運貨物保險單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cargo policy

分詞翻譯:

海運貨物保險的英語翻譯:

【法】 marine cargo insurance

單的英語翻譯:

odd; single
【醫】 azygos; mon-; mono-; uni-

專業解析

海運貨物保險單(Marine Cargo Insurance Policy)是國際貿易中至關重要的法律文件,其核心含義可從中英文對照及專業角度闡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海運貨物保險單是保險人(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貨主/托運人)籤發的正式合同,承諾對保險标的(海運貨物)在約定運輸過程中遭受承保風險導緻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英文定義為:"A contract issued by an insurer guaranteeing compensation for specified losses or damages to goods during maritime transit in exchange for premium payment."

二、核心要素解析

  1. 合同主體

    • 保險人(Insurer):承保風險的保險公司
    • 被保險人(Insured):享有保險索賠權的貨主或提單持有人

      依據中國《保險法》第10條關于保險合同主體的規定

  2. 承保責任範圍

    • 基本險别:平安險(FPA)、水漬險(WPA)、一切險(All Risks)
    • 附加險:戰争險(War Risks)、罷工險(Strikes)等

      參照倫敦保險協會貨物保險條款(ICC)A/B/C條款體系

  3. 保險期間

    采用"倉至倉條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自貨物運離保單載明起運地倉庫起,至送達目的地收貨人倉庫終止。

三、法律效力特征

四、關鍵條款說明

  1. 保險價值條款

    通常按CIF價格加成10%計算,公式:

    [ text{保險金額} = text{CIF價格} times 110% ]

    依據《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CIF條款慣例

  2. 除外責任

    明确列明不承保事項(如貨物固有缺陷、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等),詳見《海商法》第243條。

行業術語對照

海運貨物保險單通過風險轉移機制保障國際貿易安全,其條款設計需嚴格遵循《海商法》《保險法》及國際慣例(如ICC條款),建議實務中參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PICC Cargo Clauses)執行具體操作。

網絡擴展解釋

海運貨物保險單是貨物運輸保險中的核心文件,主要用于保障海上運輸過程中貨物可能遭受的損失或損壞。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法律性質

海運貨物保險單是保險人與投保人(貨主或承運人)籤訂的書面合同,屬于貨物運輸保險範疇。其法律效力體現在:

  1. 合同證明:明确雙方權利義務,包含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等條款。
  2. 索賠依據:正本保險單是貨損後向保險公司索賠的關鍵憑證。

二、主要内容

保險單通常包含以下核心信息:

  1. 基礎信息:保險單號、生效日期、投保人與受益人信息。
  2. 貨物描述:品名、數量、包裝、價值及保險金額(最高賠償額度)。
  3. 運輸詳情:船名、航次、提單號、裝運日期。
  4. 費用條款:保險費率、支付方式及免賠額。
  5. 責任範圍:明确承保風險(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及附加險種(如戰争險)。

三、主要類型(按承保範圍)

  1. 一切險(ICC-A):覆蓋最廣,除特殊條款(戰争、罷工等)外的所有意外損失。
  2. 水漬險(ICC-B):承保自然災害導緻的部分損失及運輸工具意外事故損失。
  3. 平安險(ICC-C):僅保障全損或推定全損,如整批貨物落海。

四、其他形式(按單據類型)

包括保險憑證、預約合同、聯合憑證等簡化形式,適用于不同貿易場景。

五、重要性

  1. 風險轉移:降低企業因貨物損毀導緻的經濟損失。
  2. 國際貿易合規:信用證交易中常要求提供保險單作為付款條件。

附:投保注意事項

如需完整條款或投保流程,來源。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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