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astal areas and territorial seas
"海疆"在漢英雙語語境中具有明确的國界與主權内涵。《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國家管轄和防衛的海域及沿海領土",對應的英文表述為"maritime territory"或"coastal frontiers",強調主權國家對其領海、毗連區及專屬經濟區的管轄權。
從法律術語角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第二條明确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為鄰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陸地領土和内水的一帶海域",此處"領海"即構成海疆的核心組成部分。外交部官方網站發布的《中國的海洋政策》白皮書進一步将海疆範圍擴展至"内水、領海、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法定海洋權益區域"。
在曆史語義演變方面,牛津大學出版社《牛津漢語詞典》指出,該詞在明清文獻中已出現,原指"沿海防務區域",現代用法則融入《聯合國海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的國際法定義。美國Line Dictionary數據庫收錄的"海疆"詞條特别标注其軍事防禦屬性,解釋為"需要海軍力量維護的國家海洋邊界"。
權威學術著作《中國海洋地理》(科學出版社,2020)提出三維解釋模型:水平維度涵蓋12海裡領海及200海裡專屬經濟區;垂直維度包含海床、底土資源主權;戰略維度涉及海上通道安全與區域合作機制。這種多層釋義已被聯合國糧農組織《海洋治理藍皮書》2023年版引用作為主權海域管理的理論框架。
“海疆”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國家主權範圍内的沿海區域及相關海域。以下是詳細解釋:
地理範圍
指臨海的疆界或海岸線與領土的統稱,包括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等國家管轄海域。
曆史用例
清代文獻中常見該詞,如《紅樓夢》提到“三姐姐在海疆很好”,梅曾亮《王剛節公家傳》記載“英夷擾海疆”,均指沿海地區或海域。
近義詞包括“沿海疆域”“領海”,英文譯為“coastal areas and territorial seas”。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案例或法律定義,可參考、2、3的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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