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tentional injury
故意傷害(Intentional Injury)是刑法學中明确界定的法律概念,指行為人主觀上出于故意,客觀上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該行為需具備三個核心要件:主觀故意(明知行為會導緻傷害後果仍積極追求或放任)、客觀違法行為(如毆打、使用器械攻擊等),以及實際造成的輕傷以上損害結果。
英美普通法體系中,故意傷害對應"Battery"(非法接觸)和"Assault"(威脅傷害)的複合概念。依據《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故意傷害需滿足"willful and unlawful use of force against another person"(對他人蓄意且非法的武力使用)的要件,且傷害程度直接影響量刑層級。
中國司法實踐中,損傷程度分為三級:輕微傷(行政拘留)、輕傷(刑事追責)和重傷(加重處罰)。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使用銳器攻擊軀幹或頭部造成器官功能損傷即構成重傷标準。對比兩大法系可見,中國刑法更注重傷害結果量化,而普通法系更強調行為性質本身的可罰性。
故意傷害是指行為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我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常見犯罪。以下從定義、構成要件和法律後果三方面進行解釋: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需滿足兩個核心條件:
量刑依據傷害結果和行為手段的嚴重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賠償标準,可參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标準》及相關司法解釋。
嗄嗄叫波束不複位調諧系統恥骨切開術炊具單獨遺傳電磁調速電動機抵押品對固定負債的比率隊列大小多進程定義二正己基磷酸放射性鉛估計的加價人減退家族性骨膜增生營養不良絕交鹵氧化物毛葉使君子焖描記器木制聽診器企業中各管理部門三向輻射的色譜級聲音存儲收益及盈餘合并表偷襲網狀單球蟲微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