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ternational reme***s
international
【計】 internation
【法】 method of redress
國際補救方法(International Remedies)是國際法中的重要概念,指在國際法主體(主要是國家)的權利遭受侵害時,受害方依據國際法可采取的合法應對措施或尋求救濟的途徑。其核心目标在于終止不法行為、恢複原狀、賠償損失及保證不再重犯。以下是漢英詞典角度的詳細解釋:
國際補救方法指國際法主體(尤指國家)在遭受國際不法行為侵害時,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國際法規則可主動采取或通過國際機構尋求的救濟手段。其法律基礎源于國家責任制度,強調對不法行為的糾正和對受害方的補償。
英文對應術語為"International Remedies" 或"Means of International Redress",具體包括兩類:
來源:《聯合國憲章》第33條,和平解決争端機制。
來源:《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WTO《關于争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
受害國公民須先尋求侵害國國内司法救濟,無效後方可訴諸國際程式。
來源:國際習慣法,《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44條。
反措施(如經濟制裁)須與侵害程度相稱,不得過度。
來源:《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51條。
救濟類型 | 英文術語 | 國際法依據 |
---|---|---|
恢複原狀 | Restitution | 《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35條 |
補償損失 | Compensation | 《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36條 |
賠禮道歉 | Satisfaction | 《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37條 |
反措施 | Countermeasures | 《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49-53條 |
來源: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報告(2001年)。
中文術語 | 英文術語 | 定義簡述 |
---|---|---|
外交保護 | Diplomatic Protection | 國家通過外交行動保護海外國民權益 |
臨時措施 | Provisional Measures | 國際法庭在判決前采取的緊急保護措施 |
豁免權放棄 | Waiver of Immunity | 國家自願接受國際司法管轄的行為 |
結論:國際補救方法是維護國際法律秩序的核心工具,其適用需嚴格遵循國家責任規則與程式正義原則。通過司法、外交及反措施等多元路徑,旨在實現國際争端的依法解決與受害者權益的實質恢複。
“國際補救方法”指在國際事務或跨國場景中,為糾正不利局面、彌補損失或解決問題而采取的措施。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核心定義
“補救”指通過行動彌補過失或挽救不利情況;“國際”則強調涉及多個國家或跨國範疇。二者結合,可理解為針對國際性問題的解決方案。
應用場景
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補救
包括國際訴訟、仲裁、外交協商等,例如受害者可通過國際法律途徑尋求賠償。
技術補救
如跨國通信故障時,通過切換運營商、使用替代網絡或設備解決。
應急補救
國際認可的急救方法(如心肺複蘇需按30:2比例循環操作)或災害響應機制。
若需更具體的領域(如國際法、醫療等)的補救方法,建議進一步說明場景以便針對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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