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wrong
fault; miss; mistake; offence
【醫】 hamarto-
act; behavior; deed; conduct; dealing; demeanour; deportment
【計】 behaviour
【化】 behaviour
【醫】 behavior; praxis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過錯行為"對應的英文術語為"culpable act"或"wrongful act",指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法律義務、造成損害結果的可歸責行為。其核心構成包含三要素:主觀過錯(故意或過失)、客觀違法行為、損害事實與因果聯繫。
從法律效力層面分析,過錯行為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的侵權責任要件:即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條款确立了過錯責任原則作為民事侵權的基本歸責原則。
在司法實踐中,過錯行為的認定标準呈現雙重維度:主觀标準考量行為人預見能力與注意義務,客觀标準參照"合理人标準"(reasonable person standard)。例如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駕駛員未保持安全車距即構成違反注意義務的過失行為。
參考來源:
“過錯行為”是法律領域中的重要概念,通常指因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而導緻損害後果的行為。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過錯行為包含兩種主觀狀态:
以醫療過錯為例,指醫務人員違反醫療法規或診療常規,因過失(非故意)造成患者損害的行為,如未履行合理診療義務或操作違規。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說明。
白蔹屬膀胱下垂暴發型痢疾鼻毛不明裂體吸蟲草皮創傷性反應大腦大靜脈池返混弗拉格氏複蘇格拉斯哥氏征工業管理程式交流屏極電阻機艙金屬化電容器均勻分布克累伯泵連合窦絡平衡囊前台應用程式三氰代甲烷商船碼頭實驗室雙染色體分離的醣酵解途徑添加法同調線違反本意的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