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paiable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atone for; expiate; ransom; redeem
【法】 ransom
在漢英詞典語境下,"可贖的"作為形容詞對應英文"redeemable",其核心含義指通過特定行為或代價能夠恢複原有價值或狀态的屬性。根據《牛津英語詞典》,該詞可分解為三個語義層次:
宗教倫理層面 指通過忏悔或善行可獲救贖的特性,常見于基督教神學文獻。例如《聖經》中"redeemable soul"表示可通過信仰贖罪的靈魂(《基督教神學研究》。
經濟法律領域 特指金融工具可兌換的特性,如可贖回債券(redeemable bond)指發行方有權在到期前回購的證券,該定義被《布萊克法律詞典》收錄為專業術語。
社會行為學範疇 描述人際關系中可通過補償修複的信任狀态,《社會契約理論》将其延伸為"社會資本的可恢複性",強調通過補救措施重建信譽的可能性。
詞源學顯示該詞源于拉丁語"redimere",由"re-"(重新)和"emere"(獲取)構成,完整釋義參見《詞源學大辭典》。現代用法中,其反義為"irredeemable",近義包含"retrievable"和"recoverable"。
“可贖的”是一個形容詞性短語,指某事物具備通過特定條件或行為被贖回、抵償或彌補的特性。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理解:
“贖”的本義
根據權威性較高的《漢典》解釋,“贖”(shú)原指用財物換回抵押品或人身。例如《左傳》中記載“以贖華元于鄭”,即用財物贖回被扣押的人。
“可贖的”衍生含義
結合語境,“可贖的”可具體分為兩類:
領域 | 示例 | 來源 |
---|---|---|
金融交易 | 基金在開放期允許投資者贖回份額,稱為“可贖回基金” | |
法律規範 | 古代法律允許用財物贖免刑罰,如《舜典》記載“金作贖刑” | |
日常用語 | “将功贖罪”表示通過功勞彌補過失;“自我救贖”指通過行動修正自身錯誤 |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領域的具體機制,可結合權威詞典(如《漢典》)或專業金融條款進行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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