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visible record
it is obvious that
record; mark; register; account; memorize; report; take notes
【計】 design development record; posting; REC; record
【醫】 protocol; reading; register; registration
【經】 entry; keeping of record; mark; record; record keeping; records
"可見記錄"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可拆解為"visible documentation",指能夠被觀察、驗證的實體或數字信息載體。該術語包含三個維度特征:
視覺可識别性(Visual discernibility) 依據《牛津漢英大詞典》對"可見"的釋義,該詞項對應"perceptible to the eye",強調信息載體的物理可觀測屬性。例如紙質檔案的油墨痕迹、電子文檔的像素顯示均構成視覺識别基礎。
時間持續性(Temporal persistence) 參考《劍橋法律英語詞典》相關詞條,記錄需滿足"maintained over definable periods"的時間維度要求。如醫療記錄保存年限、財務審計追溯周期等場景應用,均體現該特征。
信息完整性(Informational integrity) 根據ISO 15489國際标準對記錄管理的定義,合格記錄需具備"content, context and structure"三要素。包括數據來源說明、存儲格式規範、版本控制機制等質量指标。
在技術實現層面,現代記錄可見性通過區塊鍊存證、數字水印等技術增強。如中國司法區塊鍊平台采用的哈希值固化存證方案,已實現每秒2000+筆交易的可驗證記錄處理能力(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法院信息化發展報告》)。
“可見記錄”是一個組合詞,需分别理解“可見”與“記錄”的含義,再結合語境綜合解釋。以下是詳細分析:
基本定義
記錄指通過文字、影像等手段保留信息的行為(動詞),或指保留後的信息載體(名詞)。例如:曆史事件需被,而質量管理的記錄可作為驗證證據。
核心功能
詞義解析
“可見”表示“能被觀察到或明顯感知到”。例如:“由此可見”用于強調邏輯推導的顯性結果。
延伸意義
在專業場景中,可指信息的透明化或可視化,如“可見光”強調物理屬性的可觀測性。
結合兩者,可理解為:以顯性、可查閱形式存在的記錄。具體表現為:
“可見記錄”強調記錄的顯性存在與可驗證性,既包含物理形式的可查閱,也涉及内容的真實透明。實際應用中需結合具體領域(如質量管理、行政管理)進一步細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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