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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之債英文解釋翻譯、可分之債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obligatio dividua

分詞翻譯:

可的英語翻譯: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分的英語翻譯:

cent; dispart; distribute; divide; marking; minute
【計】 M
【醫】 deci-; Div.; divi-divi

之的英語翻譯:

go; leave; of; somebody; something; this

債的英語翻譯:

debt
【法】 arrearage; debt; obligatio

專業解析

可分之債(Divisible Obligation)是民法中債的分類概念,指債務标的可分割為獨立部分、且債權人或債務人按份額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的多數人之債。其核心特征為債務履行不依賴于整體性,各主體責任範圍以約定或法定份額為限。

法律依據與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17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且标的可分時,按份額享有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且标的可分時,按份額履行義務。英美法系中對應的術語為"severable obligation"(《布萊克法律詞典》定義:可分割為獨立部分履行的合同義務)。

構成要件

  1. 标的可分性:債務内容可物理或觀念上分割(如金錢債務、可分物交付);
  2. 份額明确性: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定具體比例(如三人按30%、30%、40%分擔債務);
  3. 無連帶約定排除:當事人未明确約定連帶責任(《民法典》第518條)。

實際應用場景

典型例子包括:

法律效力

債權人僅能要求債務人就特定份額履行,超份額請求可被抗辯。若某一債務人未履行,其他債務人無代償義務,但債權人可通過訴訟程式單獨追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合同編的解釋(一)》第13條)。

權威文獻參考

網絡擴展解釋

可分之債是民法中涉及多數當事人的一種債務類型,其核心特征在于标的物或給付行為可以分割。以下為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可分之債指多數債權人或債務人基于同一債的關系,且給付标的可分割的債務形态。其對稱概念為“不可分之債”。

二、核心特征

  1. 标的可分性
    标的物分割後不會損害經濟用途或降低價值(如糧食、油料等可分物)。給付行為也可分割,例如按份支付款項。

  2. 權利義務分配

    • 債權人:按份享有債權(按份債權)
    • 債務人:按份承擔債務(按份債務) 若份額未明确約定,則視為均等份額(《民法典》第517條)。

三、成立依據

四、法律效果

各債權人或債務人的權利義務相互獨立,任一主體的履行行為僅影響自身份額,不涉及其他主體。例如,債務人甲履行自己50%的債務份額後,其他債務人仍需承擔剩餘部分。

五、與按份之債的區别

可分之債強調标的物可分性,而按份之債側重債務份額的約定分配。實踐中兩者常存在重疊,但法律適用時需結合具體情形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17條明确規定了按份債權與按份債務的劃分标準。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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