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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裁判的英文解釋翻譯、可裁判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riable

分詞翻譯:

可的英語翻譯: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裁判的英語翻譯:

arbitrament; judge; judgment; judicature; referee; Themis; umpirage; umpire
【法】 adjudication; decree; tribunal; umpire

專業解析

"可裁判的"是一個法律術語,主要用于描述某一事項或争議是否適合或能夠由司法機關(如法院)進行審理和裁決的特性。其核心含義如下:


一、中文釋義

指某一事項(如法律争議、權利主張、糾紛等)具備可提交司法機關進行審理、判斷并作出裁決的屬性。它強調該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屬于司法機關的管轄範圍,且具備通過司法程式解決的可能性。

來源:《英漢法律詞典》(法律出版社)"adjudicable"詞條釋義。


二、英文對應詞與解析

英文對應詞:adjudicable


三、術語使用場景

該術語常用于以下語境:

  1. 管轄權争議:判斷某一糾紛是否屬于法院的受案範圍(如“該合同争議是否可裁判”)。
  2. 可訴性分析:評估權利主張是否具備通過司法程式救濟的條件(如“原告的訴求是否具有可裁判性”)。
  3. 國際法領域:指國家間争端是否可提交國際法院或仲裁機構解決(如“領土主權問題是否可裁判”)。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justiciability"相關釋義。


四、與相關概念的區分


五、權威文獻參考

  1. 《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出版社,2019年修訂版,"adjudicable"及"justiciability"詞條。

  2.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ition)

    Thomson Reuters, "adjudicable"定義。

  3. 《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

    規定國際法院可裁判争端的具體類型,界定“可裁判”的國際法範疇。

    聯合國官網鍊接


“可裁判的”本質是法律系統對争議事項能否進入司法程式的篩選标準,其適用需結合具體法律體系及程式規則。

網絡擴展解釋

“可裁判的”指某事物或争議具備被法律或權威機構進行裁決、判斷的條件或屬性。這一概念主要應用于以下場景:

  1. 法律領域
    指案件或糾紛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标準,能夠通過司法程式作出判決。例如,法院在受理案件前需确認該争議屬于“可裁判的”範圍,即具備明确的法律依據和管轄權。

  2. 體育競賽
    在比賽中,裁判員對符合規則範疇的争議行為(如犯規判定)具有裁決權,這類争議即屬于“可裁判的”事項。例如足球比賽中是否越位的判定。

  3. 延伸含義
    該詞也可泛指具備明确評判标準、可通過第三方權威進行裁量的事物。例如學術論文是否符合發表标準,可能由同行評審進行“可裁判的”專業評估。

英語對應詞:Juridical(法律層面)、Arbitrable(可仲裁性)。需注意具體語境中該詞可能側重不同維度的可裁決性。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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