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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法英文解釋翻譯、居住地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lex loci domicilii

分詞翻譯:

居住地的英語翻譯:

【經】 domicile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專業解析

"居住地法"在漢英詞典及法律語境中的核心含義是指以自然人慣常居住地作為連接點來确定準據法的沖突規範(Conflict of Laws Rules)。其詳細解釋如下: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内涵

  1. 中文術語:居住地法(Jūzhùdì Fǎ)

    英文對應:Law of the Habitual ResidenceLex Domicilii(拉丁語,指住所地法)。

    該原則屬于國際私法範疇,用于解決涉外民事法律沖突。當案件涉及不同法域時,法院依據當事人的慣常居住地(而非國籍或臨時居所)選擇適用法律。例如,在跨國婚姻財産分割或繼承糾紛中,若當事人慣常居住在中國,則可能適用中國法律。

  2. 關鍵要素:

    • 慣常居住地(Habitual Residence):需滿足"持續且穩定的生活中心"标準,區别于臨時居留或偶然居住。
    • 法律適用範圍:常見于婚姻家庭、繼承、監護等民事領域,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1條規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

二、漢英詞典視角的語義解析

從漢英對照角度,"居住地法"的翻譯需注意:


三、權威參考來源

  1. 法律釋義:

    中國司法部官方釋義明确,居住地法適用于"涉外民事關系中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等事項",詳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條文解讀(司法部法律釋義庫)。

  2. 學術依據:

    北京大學法律信息網(北大法寶)數據庫指出,慣常居住地作為連接點具有"穩定性與可預見性",是海牙國際私法公約的核心原則之一(北大法寶文獻)。

  3. 國際實踐:

    海牙《關于父母責任和保護兒童措施的公約》第15條明确規定,兒童保護措施適用其慣常居住地法(海牙公約文本)。


注:以上鍊接均為官方或權威學術平台,内容持續更新且符合法律時效性要求(截至2025年)。

網絡擴展解釋

居住地法是指與公民居住地相關的法律概念及其應用規則,主要涉及民事管轄、戶籍管理、居住證明等法律實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居住地的法律定義

  1. 住所地
    指公民的戶籍登記地址,是法律上的默認居住地,即使實際未長期居住也以戶籍地址為準()。

  2. 經常居住地
    需滿足兩個條件:

    • 公民離開戶籍地後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
    • 不包括住院就醫等特殊情況()。
  3. 暫住地/臨時居住地
    指連續居住不滿一年的地址,通常需辦理暫住登記()。


二、居住地法的實際應用

  1. 民事案件管轄

    •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緻時,優先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 離婚訴訟中,若雙方離開住所地超一年,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無經常居住地則按被告當前居住地管轄()。
  2. 居住證管理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 需在非戶籍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合法就業、住所或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三、法律依據與例外情況

以上規則旨在平衡公民實際生活需求與法律程式的穩定性,具體適用需結合案件類型和地方性法規。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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