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gather a crowd
assemble; gather
【建】 poly-
crowd; many; numerous
"聚衆"是一個漢語動詞短語,其核心含義是指聚集多人,通常帶有一定的組織性或目的性,且這個行為本身或其後續行為往往涉及違法或擾亂公共秩序。在法律語境下,它是一個貶義詞。
從漢英詞典的角度來看,"聚衆"最常被翻譯為以下英語表達:
To assemble a crowd / To gather a crowd: 這是最直接的翻譯,強調“聚集人群”的動作本身。
To mob / To form a mob: 這個詞帶有強烈的負面色彩,強調聚集的人群可能具有暴力、混亂或威脅性,非常符合"聚衆"常用于描述非法或騷亂場景的語境。
Unlawful assembly: 這是從法律角度對"聚衆"行為後果的定性翻譯,特指非法集會。當"聚衆"的目的是進行非法活動或集會本身違反法律時,常用此譯法。
核心要點與使用場景:
"聚衆"在漢英翻譯中,需根據具體語境選擇最貼切的譯法。To assemble/gather a crowd 描述動作本身,to mob 強調人群的暴亂性質,unlawful assembly 則側重其法律定性。理解其核心含義——聚集多人進行(或可能導緻)違法或破壞秩序的活動——是準确翻譯和使用的關鍵。其強烈的負面法律含義是其最重要的特征。
“聚衆”是一個動詞短語,指通過主動召集或吸引的方式,将多人聚集在同一地點進行特定活動。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聚衆”指聚集群衆或糾集多人共同行動。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個要素:一是由首要分子主動發起(如《刑法》中“首要分子”的表述),二是聚集對象為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通常需達到三人以上。
法律層面的界定
在刑法中,“聚衆”常與違法行為關聯,例如:
使用場景與語境
該詞可用于中性或負面描述:
曆史淵源
該詞最早見于《莊子·盜跖》“聚衆率兵”和《孫子·軍争》“合軍聚衆”,均指軍事領域的兵力集結。後逐漸擴展至社會活動領域。
注意:是否構成違法需結合具體行為判斷,合法集會與非法聚衆的關鍵區别在于是否危害公共秩序。如需法律實務建議,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或咨詢專業律師。
阿耳茨海默氏細胞白菜特綁架半固化片保險濾波器扁環鍊布朗氏環策貝氏細胞次膦酸電損失多鍊路規程富蘭克林天線感受的隔壁過年禾草靈灰白菌素尖端僵住症淨蒼黃色配電器斷電臂髂骨氣腦丘疹熱曲特素生意人視橙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