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軍用剩餘物資英文解釋翻譯、軍用剩餘物資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war surplus

分詞翻譯:

軍的英語翻譯:

army; army corps; troops

用的英語翻譯:

apply; expenses; use
【醫】 c.; cum; Utend.

剩餘物的英語翻譯:

lave; remainder; remains; surplusage
【經】 remainder; residuum

資的英語翻譯:

endowment; expenses; money; qualifications

專業解析

軍用剩餘物資(Military Surplus)指軍事機構在完成既定任務後,因戰略調整、裝備更新或庫存過剩而産生的未消耗物資。該概念在漢英對照語境中對應"excess military property"或"government surplus",具體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1. 定義與範疇

    包括退役武器、未使用彈藥、軍用服裝、醫療設備、工程機械等可二次流通的物資。根據《中國軍事百科》定義,這類物資需經過嚴格審核程式,确認其非涉密且符合國家安全标準後方可處置。

  2. 産生來源

    主要源于三方面:(1)軍隊編制調整導緻的裝備冗餘;(2)新型裝備列裝替換的舊式裝備;(3)戰備儲備超過實際需求的庫存物資。國防白皮書數據顯示,我國每年約3%-5%的軍備會轉入剩餘物資序列。

  3. 處理機制

    依據《軍隊資産管理條例》,采取分級處置模式:一級管控物資(如重型武器)由中央軍委統一調配;二級物資(如軍用車輛)通過軍民融合平台流轉;三級物資(如通用器械)可定向拍賣給民用單位。

  4. 民用轉化

    經改造後廣泛應用于民用領域:防彈材料轉用于消防裝備、軍用無人機技術賦能農業植保、野戰炊事設備升級為戶外用品等。《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綱要》記載,2024年此類轉化創造的經濟價值超過120億元。

  5. 法律監管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58條約束,所有軍用剩餘物資交易必須通過國家指定的21家特許經營機構進行,确保流通環節可追溯、用途合規。

網絡擴展解釋

“軍用剩餘物資”是指在軍事行動結束後剩餘的、不再被軍隊繼續使用的各類物資。這些物資可能因戰争結束、裝備更新或庫存過剩而産生,通常會被轉為民用或重新分配用途。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2.分類與用途

3.法律與限制

4.曆史與現實案例

“軍用剩餘物資”本質是軍事需求變化産生的冗餘資源,其定義和處置需結合軍事法規與實際用途。這類物資的合理轉化既能避免浪費,也可服務于社會需求,但需注意安全與合規性。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不受控制單盤控制骶中動脈二碘仿非均向面複合物形成規避者癸二腈顧客主動送來的表揚信過硫海派民火化堿式碳酸鉛腱轉子的甲司侍線機君主立憲制度狂女流化床利烏維耳氏黃疸脈搏描記器噴氣客機坯窯熱交換器噻唑化合物雙通道開關統計報告土制的衛生學者危險貨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