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junk man
舊貨商在漢英詞典中對應的英文術語為"junk dealer"或"secondhand dealer",指從事收購、整理并轉售二手物品的職業從業者。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闡釋:
定義與業務範疇
根據《牛津英語詞典》,"junk dealer"指通過購買、修複和銷售二手商品(如家具、電器、古董等)獲取利潤的個體或企業經營者。其業務常覆蓋舊物估價、清潔翻新及合規交易等環節。
法律與經濟屬性
全美舊貨商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sale Professionals)指出,舊貨商需遵守特定行業法規,例如美國《統一商法典》中對二手商品披露義務的要求,确保交易透明性。部分國家将其歸類為"secondary market operators",需申請特殊經營許可。
行業曆史演變
經濟史研究顯示(參考:Thompson, E. The Rise of Secondhand Trade, 2018),舊貨商職業可追溯至18世紀歐洲的"rag-and-bone man",隨着工業化發展逐漸形成規模化産業。現代業态已擴展至線上拍賣平台與複古商店複合模式。
相關術語辨析
以上釋義綜合了語言學、法學及經濟史學維度,覆蓋術語的核心語義與行業實踐。
舊貨商是指專門從事收購、轉售舊貨的經營者,其核心特征在于物品的二次流通屬性。以下是詳細解釋及相關補充:
定義與經營範圍
根據《財稅法規》,舊貨指進入二次流通且仍具備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如舊汽車、舊摩托車等)。舊貨商從其他個人或單位收購這些物品後,再對外出售。例如二手車交易企業即屬于典型舊貨商。
與“自用物品銷售”的區别
舊貨商的關鍵在于物品的使用者和銷售者不同(如甲使用後由乙轉售),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時,使用者與銷售者為同一人。這一區分在稅務處理上有重要影響。
實際場景舉例
舊貨商可能通過實體攤位或店鋪經營,如法語例句中提到的舊貨商在巷道内擺攤陳列金屬廢品(“Le brocanteur étalait par terre ses ferrailles”),這類描述反映了舊貨商常見的經營模式。
舊貨商既包含法律定義中的規範化企業,也涵蓋個體攤販等靈活業态,核心是通過二次流通實現舊貨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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