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mbargo on ships
prohibit; forbid; enjoin; estop; inhibit; interdict; suppress
【計】 inhibition
【醫】 abolition; interdiction; taboo
【經】 interdiction; prohibit; restraint
shipping; watercraft
【經】 ship
pass; pass through; traffic; transit
【經】 transit
“禁止船舶通行”是海事管理領域的重要術語,指在特定水域或時間段内,出于安全、環保或特殊管制需求,依法對船舶航行活動實施的強制性限制措施。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和《漢英大詞典(第三版)》定義,該短語對應的英文為"Prohibition of vessel navigation",核心要素包含:
適用場景
包括但不限于軍事演習區(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第35條)、港口施工維護期(如青島港2024年疏浚工程通告)、水文氣象災害預警期(如台風路徑覆蓋海域)等。根據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公開數據,2024年全國共發布此類禁令1,237次,涉及水域面積累計超12萬平方公裡。
法律依據
主要基于《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9條領海無害通過權限制條款,以及《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第五章第34條。國内法層面則依托《海上交通安全法》第53-57條,明确違反禁令者可處10萬至50萬元罰款,構成犯罪則追究刑事責任。
執行措施
通過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統、NAVTEX航行警告系統及航标布設實現動态管控。例如珠江口航道2025年6月實施的電子圍欄技術,可自動識别違規船舶并實時推送預警信息至中國海事協同管理平台。
“禁止船舶通行”指在特定水域或時間段内,船舶被禁止航行或停泊的強制性規定。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該術語源于日語“船止め(ふなどめ)”,直譯為“禁止開船”或“禁止船通行”,通常由政府或海事管理機構發布,用于維護水上安全、保護環境或執行特殊任務。
常見實施原因
執行方式
提示:具體禁行信息需以當地海事局公告為準,航行前建議查詢實時航道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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