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amed; broadcast
“廣播的”在漢英詞典中對應英文詞彙“broadcast”,其核心含義指通過無線電波或電子信號向廣泛受衆傳播音頻或視頻内容的行為及屬性。根據牛津詞典定義,“broadcast”作形容詞時描述“與通過電台、電視台或網絡傳輸信息相關的”,例如廣播信號(broadcast signal)或廣播節目(broadcast program)。
該詞源自動詞“broadcast”(原意為“廣泛撒播種子”),1900年代被引申為無線電傳輸技術術語。劍橋詞典指出,現代用法涵蓋傳統電台、電視台及數字流媒體平台的内容分發形式,例如網絡直播(live broadcast)和播客(podcast)均屬于廣播範疇。
權威詞典《韋氏大學詞典》強調,“broadcast”作定語時需注意搭配場景,如“廣播質量”(broadcast-quality)特指符合行業傳輸标準的内容,而“廣播權”(broadcasting rights)涉及法律層面的傳播許可。在技術規範中,國際電信聯盟(ITU)将廣播頻段劃分為長波、中波、短波和超短波等不同波段,對應不同的傳播特性。
“廣播”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綜合多個權威來源整理:
基本定義
指通過無線電波或導線(如有線電纜)向廣泛受衆傳播音頻、視頻等内容的技術手段。既可作為動詞表示傳播行為,也可作為名詞指代傳播的節目内容,例如“收聽廣播”。
傳播形式
分為兩類:
引申含義
廣義上可表示“廣泛傳播”,如“廣播革命思想”強調信息的大範圍擴散。此用法常見于曆史或文學語境,帶有主動推廣的意圖。
技術特性
在通信領域,廣播屬于“單點發送、多點接收”模式,即同一内容同時傳遞給多個接收者。這一特性使其適用于新聞發布、緊急通知等場景。
曆史背景
現代廣播技術誕生于20世紀20年代,初期以無線電為主,後逐漸發展出電視廣播和網絡廣播等形式。
以上内容綜合了詞典定義、技術解釋及曆史背景,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應用或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例句及擴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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