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aking of hostage
arrest; detain; hold in custody; intern; withhold
【經】 arrestment; arrests; detainment; withhold
hostage; pawn
【經】 hostage
扣留人質的定義與法律解析
一、中文定義
“扣留人質”指非法拘禁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以此作為要挾第三方(如政府、組織或個人)滿足特定條件的犯罪行為。其核心要素包含:
二、英文對應術語
英文表述為“hostage-taking”,其法律定義與中文一緻。根據《聯合國反劫持人質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gainst the Taking of Hostages),該行為指:
“任何人為迫使第三方(國家、組織或個人)實施或不實施某行為,非法劫持或拘禁他人,并以釋放人質為條件進行威脅的行為。”
三、法律後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9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産;情節特别嚴重的,處死刑。”
四、常見場景與特征
五、國際法框架
全球反制“扣留人質”的核心法律文件包括:
權威參考來源
注:中文定義綜合《現代漢語詞典》及《刑法》釋義;國際法部分援引聯合國官方文件。
根據法律定義和司法實踐,“扣留人質”指通過強制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以該人作為籌碼以實現某種目的的行為。其法律性質需結合具體情形判斷,主要涉及以下要點:
扣留人質的法律後果取決于行為目的和情節嚴重程度。若涉及財物勒索或嚴重暴力,可能面臨綁架罪的重罰;若為索債或普通糾紛,則可能以非法拘禁罪論處。需注意,任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均可能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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