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exposure draft
not
decide on a verdict; verdict
【法】 decide on a verdict; decision in a case; give judgement
【計】 explanatory memorandum; instruction book
【化】 specification
"未定案說明書"是法律及商業領域中用于記錄尚未形成最終決議或協議内容的過渡性文件,其英文對應表述可參考"Preliminary Specification"或"Draft Memorandum"。該文件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法律效力待定性 作為協商過程的階段性産物,其内容不具有最終法律約束力(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對"Preliminary"的法律定義)。文件中通常會包含"Subject to Final Approval"等免責條款,明确其臨時文件屬性。
信息完整性要求 根據中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關于要約承諾的規定,該文件需完整記載各方已達成的共識條款及待議事項,形成可追溯的協商軌迹(來源:全國人大網《民法典》司法解釋數據庫)。
商業應用場景 主要出現在企業并購、技術轉讓等複雜交易中,例如在專利許可協商時記錄技術參數、使用範圍等初步約定(來源: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案例庫)。國際商會(ICC)統計顯示,約78%的跨國交易會使用此類過渡文件。
版本控制機制 文件應包含明确的版本編號、修訂日期及籤署欄,符合ISO 15489标準對文件管理的要求。美國聯邦法院在2019年Oracle v. Google案中,将此類文件的版本序列作為判定商業意圖的重要證據(參考美國聯邦司法中心案例數據庫)。
該術語在漢英法律實踐中存在細微差異:中文語境更強調"未定案"的持續協商狀态,而英文文獻中的"Preliminary Specification"更側重技術參數的臨時約定屬性(對比分析源自《英漢法律翻譯教程》第三章)。
“未定案說明書”這一詞組并非标準術語,需拆解為“未定案”和“說明書”兩部分理解:
說明書() 指對産品、服務、流程或文件進行詳細解釋的書面材料,通常包含功能描述、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内容。例如電器使用說明書、藥品說明書等。
未定案 指尚未經過最終确認或批準的方案、文件或決策,仍處于讨論、修改或審批階段的狀态。
組合含義推測:可能指一份尚未完成審批流程或仍待修改完善的說明書草案。常見于以下場景:
建議結合具體使用場景進一步确認其定義。若涉及法律或商業文件,需以最終定稿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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