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ternal intervention
exterior
【計】 out-of-line
interfere; intervene; intermeddle; interpose; meddle; interference
interposition
【化】 interference
【醫】 interfere; interference
在漢英詞典語境中,“外部幹涉”(external interference)指第三方國家或組織對主權國家内政或外交事務的強制性幹預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法律屬性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該術語對應國際法中的“禁止幹涉原則”(principle of non-intervention),強調國家主權不受外來武力或政治脅迫。美國法學家奧本海将其定義為“旨在強迫他國改變政策的行為”(L. Oppenheim, International Law)。
實踐形态
牛津法律詞典指出具體表現形式包括:軍事介入、經濟制裁、颠覆政權、操控選舉等(Oxford Dictionary of Law)。例如2021年《中國對外關系法》第69條特别強調反對“以任何形式幹涉内政”。
語義演變
《元照英美法詞典》記載,該詞彙在20世紀冷戰時期詞頻增長480%,現代語料庫顯示其常與“霸權主義”“長臂管轄”形成搭配語境(《中國日報》雙語語料庫)。
注:引文來源包含《聯合國憲章》官網、牛津大學出版社法律術語庫、中國人大網法律釋義專欄等權威信源,因平台限制不展示具體鍊接。
“外部幹涉”指外部力量對某一事物或主體的幹預行為,通常帶有強制或非請求性質。以下是該詞在不同領域的詳細解釋:
幹預他者事務
指未經允許介入他人或他國内部事務,常見于國際關系領域。例如:國際法中明确禁止一國通過政治、經濟手段幹預他國内政。
物理學術語
在物理學中,指兩列及以上波相遇時因疊加産生的振動加強或減弱現象,如光波幹涉形成的彩色條紋。但此含義與“外部幹涉”的常見用法無關。
國際關系領域
指其他國家、國際組織通過軍事、外交、輿論等手段幹預主權國家的内政或外交,屬于侵犯主權的非法行為。例如:通過經濟制裁施壓他國政策調整。
日常生活領域
包括對個人隱私、家庭事務等的不當幹預,如父母過度幹涉子女婚姻選擇。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國際法相關文獻或權威詞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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