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risk of non-performance
不履行合同險(Non-performance of Contract Insurance)是一種商業信用保險形式,主要針對合同一方因特定原因無法履行義務導緻的損失提供保障。該險種常見于國際貿易、工程承包等涉及長期履約的場景,其核心功能在于轉移因合同違約引發的財務風險。
根據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發布的《涉外合同風險防控指南》,不履行合同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包括三種情形:1)因政治風險(如戰争、外彙管制)導緻合同終止;2)因合同方破産或償付能力不足造成的違約;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履約失敗。投保人可獲得合同金額60-90%的賠償,具體比例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确定。
在國際法律框架下,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第7.1.7條明确将此類保險列為風險緩釋工具,建議跨境交易中買賣雙方通過投保來強化合同執行力。同時,倫敦勞合社(Lloyd's of London)2024年市場報告顯示,該險種年承保規模已達48億美元,主要集中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基建項目。
該險種與普通信用保險存在本質區别:前者聚焦合同條款的全面履行,後者僅針對付款違約。例如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Sinosure)的承保實踐中,不履行合同險包含對工程質量達标、工期延誤等非支付類違約的保障,而标準信用保險僅覆蓋應收賬款風險。
根據相關法律條款和行業術語,“不履行合同險”通常被稱為履約保證保險,其含義和作用如下:
履約保證保險是保險公司為合同當事人提供的風險保障,當債務人(被保險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時,由保險公司向債權人(受益人)承擔賠償責任。其核心目的是降低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信用風險,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合同違約方需承擔繼續履行、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責任。而履約保證保險的作用在于:
不履行合同險(即履約保證保險)是一種通過市場化手段分散合同違約風險的工具,與法律規定的違約責任互為補充,適用于對信用風險敏感的交易場景。具體條款需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建議投保前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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