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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住所英文解釋翻譯、任意住所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voluntary domicile

分詞翻譯:

任意的英語翻譯:

arbitrariness; at discretion; at will; random; voluntariness
【醫】 ad lib.; ad libitum; random

住所的英語翻譯:

abode; domicile; habitation; place
【法】 abiding place; abode; berth; domicile; domicilium; domus; inhabitancy
lodging; place of abode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任意住所"(rèn yì zhù suǒ)指個體依據主觀意願自由選擇或變更的居住地,不受法律強制或地域限制。該術語強調居住地選擇的自主性與非限定性,常見于法律及社會學語境。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核心釋義

  1. 任意(rèn yì)

    譯為"arbitrary"或"at one's discretion",指基于個人意志的自由選擇權,無外部約束(《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2. 住所(zhù suǒ)

    對應"domicile"或"residence",指法律認定的長期居住地(《元照英美法詞典》)。

  3. 複合詞義

    "任意住所"即"freely chosen domicile",區别于法定住所(legal domicile),突顯居住地選擇的自主性(《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

二、法律語境中的特征

三、與相關概念辨析

術語 英譯 關鍵區别
法定住所 Legal domicile 依法強制認定(如未成年人監護地)
經常居所 Habitual residence 客觀事實居住地,無主觀意圖要求
任意住所 Voluntary domicile 主觀選擇+實際居住的雙重自主性

四、權威參考來源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住所"條目
  2. 法律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domicile"釋義
  3. Thomson Reuters《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4.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12條

(注:因術語專業性較強,公開網絡資源有限,建議優先援引紙質權威辭書與法律條文原文以确保釋義準确性。)

網絡擴展解釋

“任意住所”是民法中與自然人居住地相關的法律概念,其核心含義及法律意義可歸納如下:

一、定義

任意住所(又稱意定住所)是指自然人基于個人意願自由設定的居住場所。這種住所的設立不依賴戶籍或法律規定,而是通過當事人明确的意思表示确定,體現了民事主體在居住選擇上的自主權。

二、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

  1. 戶籍地優先原則:公民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原則上為住所
  2. 意定優先規則:當自然人長期(連續1年以上)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緻時,經常居住地可視為意定住所
  3. 特殊情形處理:戶籍遷出但未遷入新址時,仍以原戶籍地為住所;住所不明時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

三、與法定住所的區别

對比項 任意住所 法定住所
設立依據 個人意願 法律規定(如未成年人住所)
適用對象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特殊群體(軍人、服刑人員等)
法律效力範圍 可對抗戶籍登記 直接産生法律效力

四、法律意義

  1. 确定司法管轄:民事訴訟管轄地的重要依據(如合同糾紛的履行地)
  2. 影響權利義務:涉及婚姻登記、宣告失蹤/死亡等法律行為的實施地
  3. 保障遷徙自由:突破戶籍制度限制,適應人口流動需求

需要說明的是,我國現行法律雖未直接使用"任意住所"的表述,但通過"經常居住地"制度實質上确立了意定住所的法律地位。具體適用時需滿足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有長期居住目的的要件。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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