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rbitrary standards
arbitrariness; at discretion; at will; random; voluntariness
【醫】 ad lib.; ad libitum; random
criteria; level; mark; measure; normal; par; rule; standard; criterion
【計】 etalon; normal; STD
【化】 standards
【醫】 norm; normo-; rubric; standard
【經】 denominator; norm; standard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任意标準"可拆解為複合型術語,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個維度:
中文語義解析 "任意"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釋義為"不加限制地按主觀意願行事",對應英文"arbitrary"或"discretionary"。《當代漢語學習詞典》指出該詞強調決策過程中的主觀選擇性。在标準制定領域,該詞常指代非強制性的參考依據。
英文對應關系 牛津英語詞典将"arbitrary standard"定義為"基于個人判斷而非客觀規則建立的規範",其法律語境下的變體"discretionary criteria"則特指執法機構可自主裁量的執行細則。劍橋英語詞典補充說明該術語在工程領域可指代可調節的技術參數範圍。
跨學科應用差異 • 數學領域:指代可自由設定的公理系統參數,如泛函分析中的收斂性判定标準 $$ lim{ntoinfty} sup{xin X} |f_n(x)-f(x)| < epsilon $$ • 質量管理:ISO 9001文件将其解釋為組織可自定義的過程監控指标 • 司法實踐:《布萊克法律詞典》界定為法官可酌情適用的證據采信規則
該術語的完整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其權威解釋可參考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發布的《标準術語詞典》(2024版)及牛津大學出版社的《漢英專業術語大辭典》。
“任意标準”是由“任意”和“标準”組合而成的短語,其含義需結合兩者的詞義理解:
任意
指不受約束、隨主觀意願行事,或無特定條件限制。例如:
标準
指衡量事物的準則或依據,通常具有客觀性。
“任意标準”特指缺乏客觀依據、由主觀意志隨意設定的準則。例如:
可通過查看“任意标準”在法律英語中的具體用法,其他網頁(如)提供了“任意”的詳細語義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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