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解"在漢英對照語境中指對語言信息進行有悖原意的錯誤闡釋,其核心特征包含主觀意圖的偏移和語義結構的破壞。根據《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該詞對應英文"distort"被定義為"to change the meaning of something so that it is no longer true or correct",強調對原始信息的篡改行為。
從語義學角度分析,《劍橋英漢雙語詞典》指出該動作包含三層遞進:表層意義的誤讀(misinterpretation)、深層邏輯的篡改(alteration)及最終結論的背離(deviation)。這種語言現象常見于法律文本解讀、學術觀點轉述等場景,《中國日報》英語點津專欄曾援引國際仲裁案例,展示曲解條款導緻的司法争議。
與近義詞"誤解"的差異在于,曲解具有主觀故意性特征。《柯林斯法律英語詞典》通過"intentional distortion"的術語界定,明确其區别于無意識的理解偏差。美國語言哲學家格萊斯(H.P. Grice)在《言辭方式研究》中提出合作原則理論,将曲解視為對質量準則(Maxim of Quality)的刻意違反。
“曲解”指對事物或他人原意進行錯誤或偏離真相的解釋,通常帶有主觀性。以下是詳細解析:
曲解(qū jiě)指對事物的理解或解釋出現偏差,偏離原本的意思或真相。其核心在于“錯誤性”,可能因主觀判斷、偏見、信息不全或故意歪曲導緻。
主觀性與故意性
曲解常帶有主觀色彩,甚至可能是故意歪曲。例如新聞報道可能因斷章取義而誤導讀者(例句:“這篇報道曲解了事實”),或出于修辭目的制造幽默或諷刺效果(如《劉三姐》中的對話)。
與“誤解”的區别
曲解強調故意性或系統性偏差,而誤解多指無心的錯誤理解。例如:“他曲解了我的意思”暗示對方可能有意扭曲,而“我誤解了他的話”則屬于無意之失。
語言結構
作為動詞,曲解為偏正結構,由“曲”(不直)和“解”(解釋)組成,字面即“不正确的解釋”。
詞語 | 區别 |
---|---|
曲解 | 強調主觀故意或系統性偏差 |
誤解 | 側重無心的理解錯誤 |
歪曲 | 程度更重,含徹底篡改原意的意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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