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default declaration
absent; default; make default; absence
【經】 absence
explain; narrate; account for; illustrate; make out; say; show; specify; state
directions; explanation
【計】 DCL; declaration; elucidata; explanatory notes
【化】 specification; specify
【經】 explanation; explanatory note; justification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缺席說明”指對缺席行為作出的正式書面或口頭解釋,其核心含義與使用場景如下:
一、術語定義與英文對應 “缺席說明”直譯為"Absence Explanation" 或"Absence Statement",指因故無法出席特定場合(如會議、課程、庭審等)時提交的正式說明文件或口頭陳述。該術語強調解釋的正式性和責任性,區别于普通請假條(Leave Request)。
二、核心要素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43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缺席判決。此處“正當理由”需通過書面“缺席說明”佐證,對應英文"Justifiable Grounds for Absence"。
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明确學生缺課需提供書面說明(《哈佛大學學生手冊》稱"Documented Absence Explanation"),包含缺勤原因、佐證材料及補課承諾。
國際勞工組織《雇傭關系指南》指出,雇員未出勤需在24小時内提交說明("Formal Absence Notification"),否則構成違規缺勤("Unexcused Absence")。
三、權威來源參考
四、術語使用差異 中文強調“說明”的責任屬性,英文更側重“解釋”的合理性證明(如牛津詞典将"Explanation" 定義為“澄清因果關系的陳述”)。跨國文書往來需注意:中方文件需加蓋單位公章,英文文件則需經公證人籤署("Notarized Absence Statement")。
“缺席”是一個動詞,指在應當出席的場合未能到場或未參與。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某人未按預期出現在特定場合,如會議、課程、活動等。例如:“今天班上有三位同學缺席”()。該詞強調“應到而未到”的狀态,與“出席”構成反義關系()。
結構與用法
屬于動賓式結構,常直接搭配具體場景。如“因事缺席”“缺席會議”()。在法律語境中,特指當事人未出庭,如“被告缺席,依法判決”()。
應用場景
補充說明
該詞隱含“責任或義務未履行”的意味,如長期缺席可能引發後果(如學業警告)。英語對應詞為“absent”,德語為“Abwesenheit”()。
若需更深入的語言學分析或例句擴展,可參考權威詞典(如、3)。
安慰者被乘數寄存器表面下腐蝕不可逆性部門會計超短波發射機承擔義務書錯綜脈第一次審理開庭期芳化劑規則解釋程式海上運輸荷蘭緩沖标志歡慶肩胛椎骨的接口機吞吐量可編程式變址寄存器可見範圍吸收光譜測定辣椒瘾理賠處名額切勿颠倒三十六烷通信密碼塗油的外部名作用域未能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