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total precedence grammar
complete; entirely; full; whole
【醫】 pan-; pant-; panto-
【計】 precedence grammar
全優先文法(Total Precedence Grammar)是形式文法理論中的一種重要類型,屬于算符優先文法(Operator Precedence Grammar)的擴展子類。它通過明确定義文法符號(主要是終結符)之間的優先關系來指導句子的分析和解析過程,特别適用于高效的自底向上語法分析。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全優先文法要求文法中任意兩個終結符之間都存在明确的優先關系。這些關系包括:
例如,在表達式 a + b c
中,終結符 +
與 需滿足
+ ⋖
(+
優先級低于 )。
所有終結符對均需定義優先關系,确保語法分析器在任何符號比較時均有明确動作(移進/規約)。
文法需滿足"無沖突"條件:同一終結符對不能同時存在多種優先關系(如既 ⋖
又 ⋗
)。
算符優先文法允許部分終結符對無定義關系,而全優先文法強制要求關系完備性,屬于其嚴格子集。
全優先文法主要應用于:
(a > b) && (c == d)
等複雜結構。START → PUMP ∧ VALVE
)。根據計算語言學經典著作:
"全優先文法通過完備的優先關系矩陣,确保語法分析器在移進-規約沖突中具有确定性決策能力。"
—— Aho, A. V., et al. Compilers: Principles, Techniques, and Tools (2nd ed.). Addison-Wesley, 2006, p. 271.
"其核心價值在于将語法結構轉化為可計算的優先級約束系統,為自底向上解析提供形式化框架。"
—— Grune, D., et al. Modern Parsing Techniques. Springer, 2008, p. 158.
考慮微型文法:
E → E + T | T
T → T * F | F
F → ( E ) | id
其終結符優先關系矩陣如下:
+ | ***** | ( | ) | i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d | ⋗ | ⋗ | — | ⋗ | — |
注:
—
表示該組合在實際語法中不會出現(如) id
為非法序列)。
權威來源索引
“全優先文法”這一術語在編譯原理中并不屬于标準或廣泛使用的概念,可能存在表述偏差或翻譯問題。根據常見的語法分析理論,推測你可能指的是“簡單優先文法”(Simple Precedence Grammar)或“算符優先文法”(Operator Precedence Grammar)。以下分别解釋這兩種概念:
若問題中的“全優先文法”指代一種覆蓋所有符號優先關系的分析方法,則更接近簡單優先文法。建議結合具體教材或文獻中的定義進一步确認術語準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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