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個體的假定英文解釋翻譯、企業個體的假定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separate entity assumption
分詞翻譯:
企的英語翻譯:
look forward to
業的英語翻譯:
course of study; enterprise; estate; industry; occupation; trade
個體的英語翻譯:
individual; unity
【化】 individual
【醫】 zooid
【經】 entity
假定的英語翻譯:
suppose; assume; postulate; presume; presumption; postulation
【經】 assumption; postulate; postulation
專業解析
企業個體的假定的(Qǐyè Gètǐ de Jiǎdìng de)
漢英詞典釋義:
該短語指在商業或法律語境中,對企業(尤指未正式注冊的小型經濟單位)的獨立法律地位或屬性進行的臨時性推定。英文對應概念為"presumed status of a business entity",強調在缺乏完整登記程式時,基于其實際經營行為而暫時賦予其企業資格的法律假設。
一、術語拆解與權威定義
-
企業個體(Business Entity)
《民法典》第54條界定個體工商戶為"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經濟主體,雖非法人但具備準企業屬性(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假定的(Presumed)
在商法語境中指未完成注冊程式但符合經營實質的實體,可暫時享有企業權利義務。參考《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3條"以營利為目的持續活動"即具經營主體資格(來源:國務院行政法規庫)。
二、英美法系對應概念
美國《統一商法典》(UCC) §1-201(b)(24) 定義"de facto corporation"(事實公司):雖注冊程式存瑕疵,但因符合經營實質,法律推定其企業身份有效(來源: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三、典型應用場景
- 稅務實踐:稅務機關對未辦執照但持續經營者,可假定其為企業納稅人征收增值稅(《稅收征管法》第37條)
- 合同糾紛:個人以商鋪名義籤約,法院可基于交易行為推定企業責任主體地位(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57號)
權威文獻索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
- Uniform Commercial Code §1-201 (美國統一商法典)
網絡擴展解釋
“企業個體的假定”(Separate Entity Assumption)是會計學中的一項基本假設,主要用于明确會計工作的空間範圍和責任主體。以下是詳細解釋:
1.定義
企業個體的假定認為,企業是獨立于其所有者及其他經濟實體的個體。這意味着企業的財務活動需與所有者個人或其他企業的經濟活動嚴格區分開來。例如,企業主的個人消費不應計入企業賬目。
2.核心内容
- 獨立核算:企業需以自身經濟活動為對象進行記錄和報告,避免與所有者或其他企業混淆。
- 法律形式無關:無論企業是獨資、合夥還是公司制,均需遵循這一假定。
- 空間範圍界定:明确了會計信息的歸屬主體,确保財務數據的清晰性和可比性。
3.意義
- 決策支持:通過區分不同主體的財務信息,幫助投資者、債權人等決策者獲取準确的經營狀況。
- 責任明晰:便于評估企業自身的經營績效,而非與所有者或其他企業混為一談。
4.適用範圍
- 法律實體:包括獨資企業(個人所有)、合夥企業(多人共有)和公司(獨立法人)。
- 非營利組織:如學校、醫院等,也需遵循類似原則。
補充說明
英文中稱為“separate entity assumption”,強調企業作為獨立經濟個體的屬性(參考的低權威性信息,需結合專業領域驗證)。該假定是會計四大假設之一,與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币計量并列。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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