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atonicism; gamut
complete; entirely; full; whole
【醫】 pan-; pant-; panto-
【電】 scale
全音階(Diatonic Scale)是西方音樂理論中的基礎音階體系,由七個不同音高的音符組成,按特定音程關系排列形成。其核心特征為包含五個全音(whole tone)和兩個半音(half tone),且半音位置固定:在自然大調中,半音位于第三與第四音級、第七與第八音級之間。該音階構成傳統調性音樂的骨架,廣泛應用于古典音樂、流行音樂及爵士樂的和聲與旋律創作中。
從結構分析,全音階遵循“全-全-半-全-全-全-半”的音程模式(以C大調為例:C-D-E-F-G-A-B-C)。這一模式在《新格羅夫音樂與音樂家詞典》中被定義為“未經臨時升降號修飾的自然音階”。其衍生形式包括自然小調、旋律小調與和聲小調,均保留了兩處半音結構但調整了半音位置。
曆史文獻顯示,全音階概念可追溯至古希臘音樂理論,經中世紀教會調式演變後,在巴洛克時期确立為現代調性系統的基礎。當代音樂教育中,全音階仍被視為和弦構建、音程訓練的核心教材内容。
參考文獻
由于當前未搜索到相關網頁信息,以下解釋基于通用的音樂理論知識:
全音階(Diatonic Scale)是西方音樂理論中最基礎的音階體系,其核心特征為:
音程結構
由5個全音(大二度)和2個半音(小二度)構成,以C大調為例:
C(全)D(全)E(半)F(全)G(全)A(全)B(半)C
即遵循「全-全-半-全-全-全-半」的間隔規律。
自然音階類型
包含兩種主要形式:
與半音階的區别
半音階(Chromatic Scale)包含全部12個半音,而全音階僅使用7個音,遵循特定調式規則。
曆史與應用
自中世紀教會調式發展而來,是巴洛克至浪漫主義時期音樂創作的核心,例如貝多芬《歡樂頌》即基于大調全音階。
注意:需與「全音音階(Whole Tone Scale)」區分,後者完全由全音構成(如C-D-E-F♯-G♯-A♯-C),常見于德彪西的印象派作品。
由于缺乏實時資料,建議結合《和聲學教程》或專業音樂理論網站進一步驗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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