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cubinage
concubine
【法】 concubine
make; manufacture; restrict; system; work out
【計】 SYM
【醫】 system
"妾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特有的一種婚姻家庭制度,指男性在正妻之外合法納娶其他女性為配偶的習俗與制度安排。從漢英詞典角度解釋,其核心含義及相關要點如下:
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譯為"concubine",指傳統一夫一妻多妾制中,地位低于正妻(principal wife)的女性配偶。
指制度化允許男性擁有多名女性伴侶的社會規範,區别于現代"一夫一妻制"(monogamy)。
妾制服務于宗族延續,當正妻無子時,妾所生子嗣可繼承家業,維護家族血脈。
納妾數量與身份直接反映男性的社會地位,常見于貴族、官僚階層,如《周禮》記載"諸侯一娶九女"的禮制。
妾多出身貧寒或為戰俘、婢女,通過依附男性獲得生存保障,形成事實上的經濟從屬關系。
妾在法律上屬"庶妻",無權主持家事,其子為"庶子",繼承權次于嫡子(正妻子嗣)。
妻妾尊卑分明,如《禮記》規定"妾事夫人如事舅姑"(妾侍奉正妻需如侍奉公婆)。
妾不被視為正式姻親,如《唐律疏議》明确妾的家族不構成"姻親"關系。
西方"concubine"多指情婦或非婚伴侶,而中國"妾"是受禮法約束的制度化角色,需結合"宗法制度"(patrilineal system)理解。
儒家強調"妻妾有序",但實際中妾常面臨"以色事人"的困境,如白居易詩雲"人生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
妾制隨清末民初法律改革逐漸消亡,1930年《中華民國民法》正式廢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950)全面确立一夫一妻制。其曆史遺存仍影響部分文化觀念,如"姨太太"等詞彙的語義演變。
參考來源:
“妾制”是中國古代婚姻制度中特有的組成部分,指一夫一妻多妾的社會規範。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妾的地位
妾是男子在正妻(嫡妻)之外娶的女子,又稱“側室”“小妻”等,其家庭地位遠低于妻。例如,妻需明媒正娶(用“聘禮”),而妾則通過“納”或買賣獲得(稱“買妾之資”)。
法律與社會規範
起源與早期形态
制度化與固化
妾制是中國古代維護父權與階級秩序的重要制度,其本質是通過法律和禮教固化女性地位差異。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案例,可參考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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