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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契約英文解釋翻譯、普通契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general contract

分詞翻譯:

普通的英語翻譯:

commonly; currently; ordinarily; commonness
【計】 normal

契約的英語翻譯: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經】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專業解析

普通契約(General Contract)指當事人基于平等自願原則,就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普通民事協議,其核心特征為雙方合意與法律約束力。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其對應英文術語為"Simple Contract" 或"Parol Contract",區别于需特殊形式要件的契約(如蓋印契約 "Deed")。

核心法律特征與漢英釋義

  1. 合意基礎(Mutual Agreement)

    需雙方意思表示一緻,即要約(Offer)與承諾(Acceptance)達成合意。例如買賣合同中,賣方報價與買方付款的合意構成契約基礎 。

  2. 對價支持(Consideration)

    英美法系中,普通契約需存在"對價"(即雙方互負法律利益或責任),如一方支付貨款,另一方交付貨物 。大陸法系雖無對價要求,但仍強調權利義務對等性。

  3. 非要式性(Informal)

    普通契約通常無需特定形式(如書面或公證),口頭協議亦可成立(但不動産交易等法定要式行為除外)。

  4. 約束範圍(Enforceability)

    合法訂立的契約對雙方具有強制執行力,違約方可被追究法律責任(如賠償損失、繼續履行)。

與特殊契約的區分

權威參考來源

  1.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 "Simple Contract" 的定義:基于對價成立的非正式協議。
  2. 英國《合同法法案》(Contracts Act)第2條:對價構成契約強制力的要件。
  3. 中國《民法典》第464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術語來源依據:

網絡擴展解釋

“普通契約”是指日常生活中最常見、基礎性的協議形式,用于規範雙方或多方的權利與義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特征

普通契約是雙方或多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通過協商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其核心特征包括:

  1. 平等性:締約各方地位平等,無強制或脅迫(參考)。
  2. 約束力:明确約定權利義務,違約方需承擔法律責任。
  3. 形式靈活性:可以是書面文件(如合同)或口頭協議,但書面形式更便于舉證()。

二、主要内容

普通契約通常包含以下條款:

三、常見類型

根據應用場景,普通契約主要包括:

  1. 買賣契約:如商品購銷合同。
  2. 租賃契約:房屋或設備租賃協議。
  3. 服務契約:如雇傭合同、維修協議。
  4. 借貸契約:個人或企業間的借款協議。

四、法律效力

提示:籤訂前建議明确條款細節,必要時咨詢法律專業人士。若需具體契約模闆,可參考或提供的分類指引。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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