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obability of ruin
bankruptcy; insolvency; failure; go broke; go into liquidation; ruin; smash
【經】 bankrupt; bankruptcy; become bankrupt; bust; failure; go bankrupt
go into liquidation; insolvency; play smash; play the bankrupt; rocks
ruin
probably; maybe; likely; like; probability
破産的可能性(Probability of Bankruptcy)在法律與金融領域指企業或個人因資不抵債或無法履行財務義務而進入法定破産程式的風險。這一概念在漢英詞典中對應“bankruptcy risk”或“insolvency risk”,通常涉及以下核心内容:
法律定義與判定标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第二條,企業破産需滿足“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雙重條件。美國《聯邦破産法典》第11章(Chapter 11)則将破産可能性定義為債務人通過重組計劃避免清算的能力評估。
財務指标與量化分析
學術界常用Altman Z-score模型評估企業破産風險,公式為:
$$ Z = 1.2X_1 + 1.4X_2 + 3.3X_3 + 0.6X_4 + 1.0X_5
$$
其中$X_1$至$X_5$分别代表營運資本比率、留存收益比率等財務指标。Z值低于1.8表明企業存在顯著破産風險(Altman, 1968)。
行業與宏觀經濟關聯性
世界銀行《全球破産報告》指出,制造業、零售業因固定成本高、現金流波動大,破産概率普遍高于服務業。經濟衰退周期中,企業破産率通常上升2-3倍。
司法實踐中的差異化處理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破産審判會議紀要》強調,對暫時經營困難但具備價值的企業優先適用重整程式,降低直接破産清算的可能性。
根據法律定義和實務分析,企業破産的可能性主要與以下五種核心因素相關,這些情形可能單獨或共同導緻企業進入破産程式:
1. 資不抵債(財務惡化)
當企業負債總額超過資産公允價值時,即使變賣資産也無法清償債務。例如,資産估值800萬元但負債1000萬元,差額200萬元無法覆蓋。這是破産的直接財務指标。
2. 現金流斷裂(清償能力喪失)
即使資産大于負債,若現金流枯竭導緻無法支付到期債務(如無法償還300萬元貸款),且無法通過融資解決,則可能被判定喪失清償能力。
3. 持續經營惡化
長期虧損且無改善預期(如連續三年虧損超500萬元/年),或無法獲得必要資金(如貸款拒批、投資中斷),導緻運營難以為繼。
4. 法律風險觸發
涉及重大訴訟賠償(如侵權判決需支付巨額賠款)或嚴重違法處罰(如環保違規被吊銷執照),可能直接引發破産。
5. 未來清償能力喪失預期
若企業因市場萎縮、管理層重大失誤等,被判定未來極可能無法償債(如核心客戶流失導緻收入驟降),也可能提前進入破産程式。
實務補充:破産可能性需綜合評估,部分企業可能通過重組避免清算。建議面臨上述情形的企業及時尋求法律與財務專業支持,參考來源可查看及。
氨氣冷凝器白細胞包涵體本期預期初發故障磁性分類帳促進毛發生長的大腦皮質性瞳孔反射頂區非标準數飛行路徑計算機公民資格的工業生産總值桧酮含正铊的換頁回轉台混凝土貯槽加成法肩胛椎骨的戒備借存儲器控制結晶清漆晶體振蕩器機械性腸梗阻卡斯爾氏内因子礦工氣喘領工資時交稅平面面積淺紅硬蜱鐵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