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 compensation theorem
補償理論(Compensation Theory)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通過某種形式的彌補來抵消損失、缺陷或不公,強調對等平衡與價值交換。以下從語言學、法學及經濟學角度解析其多層含義:
“補償”指對損害、消耗或欠缺部分的彌補(《現代漢語詞典》),如“經濟補償”“生态補償”。
“Compensation”源于拉丁語 compensare(權衡抵消),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中定義為:
"Something given to someone to make up for loss, injury, or suffering."
(為彌補損失、傷害或痛苦而給予的某物)
法學領域
侵權補償:根據《民法典》第1182條,侵害他人權益需以財産賠償填補損失(中國人大網)。
征地補償:政府征收土地時需支付補償費,标準參考《土地管理法》第48條(自然資源部)。
經濟學理論
希克斯-卡爾多補償原則(Hicks-Kaldor Compensation Test):若政策變革的受益者能完全補償受損者且仍有剩餘,則社會總福利提升(引用自經濟學家John Hicks著作 Value and Capital)。
生态保護
生态補償機制(Ecological Compensation):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平衡區域環境保護成本,如中國《建立流域橫向生态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生态環境部)。
維度 | 中文側重 | 英文側重 |
---|---|---|
價值導向 | 強調“彌補過錯”的道德義務 | 側重“等價交換”的契約精神 |
實踐形式 | 行政調解為主(如勞動仲裁補償) | 法律訴訟為主(如 punitive damages) |
(注: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的公開鍊接,來源僅标注機構名稱與著作信息,請通過官方渠道或學術數據庫查詢原文。)
補償理論在不同學科領域具有多重内涵,以下是其核心解釋與分類:
由阿德勒提出的補償理論認為,當個體因生理缺陷或心理缺失産生自卑感時,會通過發展其他能力實現心理平衡。例如:身體殘疾者可能培養出超常的藝術才能,不善社交者可能專注事業成就。補償機制具有雙重作用:適度的補償促進人格發展,過度補償則可能導緻心理失衡。
補償原理用于評估社會政策變革的合理性,即若受益者的收益能虛拟補償受損者的損失,則視為有效改進(帕累托改進)。例如:稅收政策調整時,若高收入群體的稅收增加足以彌補低收入群體的福利損失,則政策具有可行性。
在系統控制中,通過引入補償元件調整系統性能,分為兩類:
補償指對損失或損害的彌補,形式包括:
補償理論的核心在于“失衡—平衡”的動态調節機制,其應用覆蓋心理學、經濟學、工程學及法律等領域,既體現人類心理韌性,也是系統優化和社會治理的重要工具。
保護性關稅編輯操作編織機産多色鍊絲菌成紅細胞驟增出庭辯護倒打一耙德努塞氏韌帶典型分析多粘菌素E耳化膿反代換負相序電壓高分子跟蹤捕捉鈎壓法管制的過剩聲壓漢勒氏棘後殖吸蟲屬臨時禁制令煤煙的木雲芝素畔偏皮模型記錄卡賽德利茨粉試驗噻唑砜索環特殊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