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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土地轉移的契約英文解釋翻譯、遂土地轉移的契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venant running with land

分詞翻譯:

遂的英語翻譯:

satisfy; succeed; then
【建】 come along; coming along

土地的英語翻譯:

ground; land; soil; territory
【醫】 earth; terra; terrae
【經】 land; native goods

轉移的英語翻譯:

convey; shift; transfer; call away; change; devolve; displace; divert
【計】 handover; jump; XFER
【化】 metastasis
【醫】 abevacuation; diadexis; extensioin per saltam; metabasis; metachoresis
metaptosis; metastasis; metastasize; shift; transfer; transference
transport
【經】 alienation; transmission

契約的英語翻譯: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經】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專業解析

"遂土地轉移的契約"是一個法律術語,指完成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手續的正式書面協議。從漢英詞典和法律實務角度,其核心含義及要素如下:


一、術語定義與核心含義

  1. "遂"的含義

    "遂"在此語境中意為"完成、實現"(accomplish, fulfill)。指契約的籤訂直接導緻土地權利轉移的法律效果達成,而非僅确立轉讓意向。

  2. "土地轉移"的法律實質

    指土地物權變動(transfer of real property rights),包括所有權(如買賣)或使用權(如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09條,不動産産權轉移以登記生效為原則,契約是登記的基礎文件。

  3. "契約"的性質

    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contract)或地契(deed),需明确雙方權利義務、标的物信息、價款及履行方式等條款,符合《民法典》合同編的成立要件。


二、契約的關鍵法律要素

根據不動産交易實踐,此類契約須包含以下核心内容(以買賣為例):

  1. 當事人信息

    轉讓方(賣方)與受讓方(買方)的身份證明及權利義務聲明。

  2. 土地标識

    地塊位置、面積、用途、不動産權證號等,需與不動産登記簿一緻。

  3. 轉移方式與對價

    交易性質(買賣/贈與/互換等)、價款及支付方式、稅費承擔方。

  4. 權利義務條款

    交付土地時間、産權瑕疵擔保、違約責任及争議解決機制。

  5. 登記承諾條款

    明确雙方共同申請不動産轉移登記的期限與配合義務。


三、中英法律術語對照

中文術語 英文對應表述 法律依據來源
土地轉移契約 Deed of Land Transfer 《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第14條
不動産物權變動 Transfer of real property rights 《民法典》第209條
登記生效主義 Principle of registration effect 《民法典》第214條
契約生效要件 Essential elements of a contract 《民法典》第143、502條

四、權威定義參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09條: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第502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 《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

    第14條:因買賣申請不動産登記的,需提交買賣合同(即土地轉移契約)作為登記原因證明文件。

  3. 《元照英美法詞典》

    Deed(地契):以書面形式籤署并交付的文書,用于轉讓不動産權益,通常需經公證或見證(Black's Law Dictionary 第11版)。


五、法律效力與實操要點

  1. 契約與登記的關系

    契約是債權行為,産生履約請求權;不動産登記是物權行為,完成登記後買方才取得物權。二者結合方能"遂"(完成)土地轉移的全過程。

  2. 常見風險防範

    • 需核實賣方産權真實性(查登記簿);
    • 明确土地性質(國有/集體)及轉讓限制;
    • 農村集體土地轉讓需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3條(如經依法批準)。

注:具體交易需結合地方性法規(如《上海市房地産登記條例》)及個案條款,建議籤署前咨詢專業律師或不動産登記機構。

網絡擴展解釋

“遂土地轉移的契約”這一表述需拆分理解,其核心是圍繞“土地轉移”與“契約”的法律關系展開。以下為詳細解釋:

一、詞義解析

  1. “遂”

    • 在此語境中,“遂”意為“完成”或“實現”,指通過法定程式或協議達成土地權屬的轉移目标。
  2. “土地轉移”

    • 指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合法轉讓行為,通常涉及《土地管理法》等法規約束。根據用途不同,可能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流轉(需經村集體同意)或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3. “契約”

    • 即雙方或多方籤訂的書面協議,明确權利義務關系。在土地轉移中,契約需包含轉讓方、受讓方信息,土地範圍、用途、價款及違約責任等核心條款。

二、契約的法律要點

  1. 必備内容

    • 當事人信息:需注明轉讓方(甲方)與受讓方(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及住址。
    • 土地詳情:包括地塊位置、面積、四至界限及用途(如農業用地、墓地等特殊用途需特别說明)。
    • 轉讓方式:有償或無償,明确支付方式及期限。
    • 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需約定賠償标準或解除合同的條件。
  2. 效力要求

    • 需符合《民法典》合同編規定,農村土地轉讓還需遵守《農村土地承包法》。
    • 涉及集體土地的,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并公示。

三、與“合同”的區别

“契約”與“合同”常混用,但“契約”更強調傳統書面協議的嚴肅性,而“合同”是現代法律術語,兩者在效力上無本質差異。


四、注意事項

建議籤訂前咨詢法律專業人士,參考權威範本(如華律網、律圖提供的模闆)。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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