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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者英文解釋翻譯、裁判者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eferendary

分詞翻譯:

裁判的英語翻譯:

arbitrament; judge; judgment; judicature; referee; Themis; umpirage; umpire
【法】 adjudication; decree; tribunal; umpire

者的英語翻譯:

person; this

專業解析

"裁判者"作為法律與競技領域的重要概念,在漢英詞典中具有多層釋義結構。根據《牛津法律術語辭典》(Oxford Dictionary of Law)的定義,該術語對應的核心英文翻譯為"adjudicator",特指通過法定程式對争議事項作出權威裁斷的司法主體。在體育競技語境中,國際體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的官方文件顯示,"arbiter"更常用于描述賽事中執行規則的專業仲裁人員。

從司法實踐角度分析,《布萊克法律辭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明确指出,裁判者必須具備三項核心特征:中立性原則、專業資質認證以及法定授權依據。這一界定與我國《法官法》第五條關于審判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形成學理呼應,體現了法律術語的跨文化共通性。

在國際商事仲裁領域,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示範法将"arbitrator"定義為經當事人合意選任的争議解決人,強調其區别于司法審判機關的特殊屬性。這種區分在《紐約公約》第2條第1款的適用标準中得到具體體現,構成國際私法領域的重要制度設計。

網絡擴展解釋

“裁判者”一詞的核心含義是依據既定标準或規則,對事件、行為或争議進行評判、裁決的主體。其解釋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1.基本定義

裁判者指在特定場景中擔任評判、裁決角色的個體或群體,主要職責是判斷是非、解決糾紛、維護公平性。這一角色不僅限于體育領域,還可延伸至法律、學術、社會活動等場景。

2.核心職責

3.應用領域

4.能力要求

裁判者需具備專業知識(如規則掌握)、客觀公正性(一視同仁)、敏銳觀察力(捕捉細節)及決策權威性(裁決結果被認可)。

5.與“裁判員”的區别

“裁判者”是更廣義的概念,而“裁判員”通常特指體育或競賽活動中的執行者,屬于裁判者的具體類型之一。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領域裁判者的具體職能,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描述。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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