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tax farmer
imposition; impost; tax; taxation
【經】 imposition; tax
bag; bale; package; wrap
【計】 package
【經】 bale; bundle
accept; control; draw in; harvest; income; recieve; stop; take in
【醫】 aaduction; adduct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稅款包收人是中國稅收征管體系中的特殊概念,指經稅務機關依法委托、以契約形式承擔特定範圍内稅款征收職責的第三方主體。該術語在漢英詞典中對應"tax collection agent"或"contractual tax collector",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三個方面:
法律授權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章第四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委托相關單位代征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款,這種委托需以書面形式确立雙方權利義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政策法規庫)。
契約關系本質
區别于公務員性質的稅務人員,稅款包收人與稅務機關建立的是民事契約關系。其業務範圍通常限定于特定稅種(如二手房交易契稅)或特定區域(如農貿市場零散稅),需嚴格遵循《委托代征協議書》條款(來源:中國稅務出版社《稅收征管實務手冊》)。
曆史演變軌迹
該制度源于計劃經濟時期"協稅護稅組織",經1992年《稅收征管法》首次法定化,2013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4號進一步細化代征管理要求,形成現代稅收社會化治理的重要組成(來源:《中國稅務年鑒》法規沿革篇)。
需要特别說明的是,稅款包收人與曆史上的"包稅制"(tax farming)存在本質區别,前者受嚴格法律約束且不享有稅收減免權,後者則是封建時期将征稅權承包給私人的制度。現代稅款包收人須通過稅務機關資質審核,其代征行為接受全程電子監控(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稅收征管現代化研究》課題組報告)。
“稅款包收人”是一個涉及稅收制度的專業術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結合多個來源進行綜合解釋:
稅款包收人指通過承包方式從政府獲得征稅權的個人或團體,負責代收稅款并上繳國庫。英文對應為“tax farmer”,屬于經濟學術語。
“稅款包收人”反映了曆史上稅收征管的特殊模式,其核心是通過承包實現稅收轉嫁。盡管現代稅收體系已規範化,但類似概念仍可作為研究財稅史或非正規征稅現象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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