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中,"受害者"對應的英文翻譯為"victim",指因他人行為、自然事件或社會活動而遭受身體傷害、精神創傷或權益侵害的個體或群體。該詞在法律、社會學和心理學領域具有重要研究價值,主要包含以下維度:
核心定義
《牛津法律詞典》将其定義為"因他人非法行為或過失導緻權益受損的主體",強調法律因果關系。漢語中"受害"包含"遭受禍害"的被動語義,與英文"victim"詞源拉丁語"victima"(祭祀品)形成跨文化呼應。
詞性擴展
• 動詞形式"victimize"表示使某人成為受害者的過程
• 形容詞"victimized"描述處于受害狀态
• 名詞短語"victimhood"指受害者群體特征
法律要件
美國法律協會《侵權法重述》界定構成法律認可的受害者需滿足三要素:實際損害發生、行為與損害存在因果關系、侵害行為具有違法性。該标準被中國《民法典》第1165條部分采納。
社會心理學視角
世界衛生組織《暴力傷害報告》将受害者心理創傷分為三個階段:急性應激反應(1-30天)、創傷後適應(1-6個月)、長期心理障礙(6個月以上)。研究顯示60%的暴力犯罪受害者會出現持續性焦慮症狀。
特殊類型
聯合國《犯罪防治指南》區分直接受害者(primary victim)與間接受害者(secondary victim),後者包括目擊者、救援人員及受害者家屬等受事件次生影響的人群。這種分類在災害心理學研究中得到廣泛應用。
“受害者”是一個漢語名詞,指在特定事件、行為或情境中遭受傷害、損失、不公正對待或權利被侵犯的個人或群體。以下是詳細解析:
核心定義
受害者(Victim)源于拉丁語“victima”,原指宗教祭祀中的犧牲品,後演變為描述因他人行為、自然災難、社會不公等客觀因素而被動承受負面後果的主體。例如:犯罪案件中的被侵害者、自然災害中的受災者、歧視政策的承受群體等。
分類與場景
相關概念辨析
權益保護
現代法律體系普遍賦予受害者申訴、賠償等權利。例如《聯合國受害者宣言》規定受害者有權獲得司法救濟與社會支持。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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