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argo tracer
lost property
【法】 stealage
find out; investigate; trace
【法】 follow up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失物追查人"作為專業術語,在漢英詞典中對應"Lost Property Investigator"的譯法,指受雇于特定機構、通過系統化流程協助找回遺失物品的專業人員。根據《現代漢語詞典(漢英雙語版)》和中國民政部《公共設施失物管理規定》,其核心職責包含:
物品登記與建檔
建立包含遺失時間、地點、物品特征的電子檔案系統,運用RFID标籤追蹤技術(參見公安部《智慧警務技術規範》提升匹配效率。
跨機構協作機制
通過全國失物信息共享平台(國家政務服務網備案系統聯動交通、文旅、公安等部門,實現跨區域失物信息實時比對。
法律權責界定
依據《物權法》第112條和《民法典》第314條,在保管義務履行期間(通常為6-12個月)内,協調原主認領程式及逾期物品處理方案。
該職業區别于傳統"失物招領處"(Lost and Found Office)的被動接收模式,更強調主動追蹤技術應用與司法銜接功能,其專業資質需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認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考核。
"失物追查人"并非标準術語,但結合語境可理解為負責尋找或調查失物下落的人員。其工作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方面:
1. 職責定位
這類人員通常由安保部門或物業管理人員擔任,核心職責包括:受理失物報案、現場勘察、調取監控錄像、排查可疑人員等。例如酒店安保人員接到報案後,需檢查房間床底、抽屜、壁櫃等易遺漏區域,并通過監控鎖定可疑人員。
2. 工作流程
3. 法律與規範
若失物涉及盜竊或價值較高,需及時報警并配合警方調查。物業或企業内部的失物處理需遵循《撿拾物品報告》等制度,禁止擅自挪用貴重物品。
補充說明
該角色名稱更常見的表述為"失物招領管理員"或"安保調查員",具體職能可能因機構性質不同而有所差異。若需了解特定場景下的操作細則,可參考物業管理制度或酒店行業标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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