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定義為:居住于城市且享有法定權利與義務的常住居民,對應英文"citizen"或"urban resident"。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其内涵包含三個維度:
法律身份 指具有城市戶籍、享有選舉權、社會保障等法定權益的群體,如《牛津法律術語詞典》所述"legal entitlement to urban welfare provisions"
社會屬性 《社會學大辭典》強調其包含參與公共事務、遵守市政規章的雙向責任,體現為"既是被治理對象,也是城市發展決策參與者"的雙重角色
文化認同 《城市文化研究》提出該詞隱含着對城市文明規範、生活方式及價值觀念的自覺踐行,例如遵守交通規則、參與社區垃圾分類等具體行為
詞源演變方面,《漢語詞源考據》指出該詞最早見于北宋《東京夢華錄》,原指"市集範圍内的經商者",工業革命後擴展為現代城市居住者的統稱。當代外延已覆蓋常住務工人員、外籍定居者等多元化群體。
“市民”一詞通常指居住在城市中并享有相應權利、承擔義務的居民,其含義可從多個層面理解:
基礎定義
狹義上指戶籍或長期居住于城市的人口,與“農民”形成居住地差異。現代社會中,市民身份不再完全受戶籍限制,更多以實際居住和參與城市生活為判定依據。
權利與義務
市民享有城市提供的公共服務(如教育、醫療),同時需遵守城市管理法規(如垃圾分類、交通規則)。部分國家/地區還涉及市民參與權,例如通過聽證會、社區議事等方式影響公共決策。
社會文化屬性
市民常與城市文明特質關聯,包括契約精神、公共意識、多元文化包容性等。例如“市民素養”一詞即強調居民在公共場合的行為規範。
曆史演變
該詞在中國古代多指工商業城鎮居民(如宋代汴京市民),近代受西方“公民”概念影響,逐漸融入權利意識。當代語境下,市民與公民概念部分重疊,但前者更側重城市生活場景。
擴展概念
需注意,不同國家/地區的市民權益可能受戶籍制度、居住年限等政策影響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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