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停止進行訴訟英文解釋翻譯、停止進行訴訟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tay proceedings

分詞翻譯:

停止的英語翻譯:

halt; stop; cease; close up; quit; run down; standstill
【計】 breaking; halt
【化】 put out
【醫】 arrest; lipsis; stoppage
【經】 cease; stoppage

進行訴訟的英語翻譯:

【法】 engage in a lawsuit; set up an action

專業解析

停止進行訴訟的漢英法律術語解析

“停止進行訴訟”在漢英法律語境中通常指通過法定程式終止已啟動的司法訴訟活動,具體可分為以下情形:

  1. 自願撤訴(Voluntary Dismissal)

    原告主動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終止訴訟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45條,原告可在判決前申請撤訴,是否準許由法院裁定。英文術語對應“discontinuance of action”或“withdrawal of lawsuit”,常見于普通法系國家的訴訟規則,如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41條。

  2. 法院裁定中止(Stay of Proceedings)

    因特定事由(如等待其他案件結果、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等),法院依職權或當事人申請暫停訴訟。英文表述為“stay of proceedings”,其法律依據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46條,以及英國《民事訴訟規則》第3.1(2)(f)條。

  3. 訴訟終結(Termination of Litigation)

    因法定事由(如當事人死亡且無權利義務承繼人)導緻訴訟程式永久終止,英文稱“abatement of action”。此類情形在《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中被定義為“因外部因素導緻訴訟無法繼續”。

權威來源參考

(注:部分鍊接需根據實際訪問權限調整,如無法打開可參考紙質版法律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

“停止進行訴訟”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指訴訟程式因特定原因被暫時或永久終止,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一、息訟(自願停止訴訟)

指當事人主動和解後不再繼續訴訟程式。常見于民事糾紛中,例如:

二、訴訟中止(法定暫停)

指司法機關因法定事由裁定暫停訴訟程式,待障礙消除後恢複。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包括以下情形:

  1. 當事人因素
    → 一方死亡需等待繼承人(如繼承糾紛案) → 喪失訴訟行為能力未确定代理人(如精神病人涉案)

  2. 案件關聯性
    → 本案需以另一案審理結果為依據(如建築工程合同糾紛需先确認工程質量鑒定)

  3. 不可抗力因素
    → 自然災害導緻庭審無法進行 → 突發疾病無法出庭

  4. 特殊控制狀态
    → 當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如刑事拘留期間涉及的民事糾紛)

法律處理程式

┌───────────────┐ │ 申請人/法院發現法定事由 │ └───────────────┘ ↓ ┌─────────────────┐ │ 法院審查後作出中止裁定書 │ └─────────────────┘ ↓ ┌───────────────────────┐ │ 中止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最長可達6個月)│ └───────────────────────┘

實務建議

  1. 訴訟中止裁定可複議但不得上訴
  2. 恢複審理時應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3. 刑事訴訟中止情形詳見《刑事訴訟法》解釋

注:具體操作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不同案件類型(刑事/民事/行政)適用規則存在差異。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包裹收據巴西烯酸差速齒輪撤退過程單側面萎縮地租帳動态誤差翻譯環境氟化銀高差計公寸管理計劃關升麻毫倫琴接受承諾人集體年金合同空泡變性擴充工作碼欄位定界标鍊式寬行打印機命中文件摩擦阻力僻地港碳氟蠟天然氣燃料蹄外膜帶通過規土匪僞監視光标